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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2025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7 20:17:51 字数:6610
【提纲】一、2025年度履职主要工作与成效。(一)把舵定向,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二)简政放权,激活市场“一池春水”。(三)规范执法,校准公正文明“度量衡”。(四)阳光行权,织密多维监督“防护网”。(五)定分止争,构建多元共治“解忧站”。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一)体系协同性不足,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有待加强。(二)执法规范性待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与复杂治理需求存在差距。(三)供给精准性欠缺,公共法律服务与多元解纷效能有待优化。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与计划。(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_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二)聚焦发展大局,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三)坚持执法为民,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与公信力上达到新水平。(四)夯实基层基础,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五)强化科技支撑,在推进法治建设数字化智能化上迈出新步伐。
县委书记2025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目标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本人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_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主要工作与成效
_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遵循这一根本遵循,过去一年,我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在多个关键领域实现了系统性提升。
(一)把舵定向,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一是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我始终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政治任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项,审议通过《*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关键文件。在全县推行并深化“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民主评议”模式,组织*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将评议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权重不低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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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名,占比达到*%,超过5%的标准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处罚标准*条,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次,抽查案卷*卷,发现问题*个并全部督促整改,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四)阳光行权,织密多维监督“防护网”。一是主动公开,以透明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万余条。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办结申请*件,答复率和合规率均达100%。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全县*个村(社区)完成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二是汇聚合力,实现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件,办复率100%。创新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开展专项督察*次,移交问题线索*条。强化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作用,完成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等审计项目*个。三是科技赋能,提升监督智能化水平。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实现县乡两级执法单位全覆盖,在线监督执法活动*次。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利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检查*次,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和效率。
(五)定分止争,构建多元共治“解忧站”。一是强化调解,筑牢“第一道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名,参与化解基层矛盾*起。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设立行政调解室*个。二是畅通渠道,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达100%。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件,占比*%。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件,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件。三是法治引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行信访事项“一站式”受理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和*%。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为群众代办事项*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
_总书记在深刻总结法治建设规律时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标这一高标准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县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深层次矛盾和短板。
(一)体系协同性不足,法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有待加强。一是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的穿透力不够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改革举措与现行法律制度衔接不够顺畅,存在“改革快于立法”带来的合规风险。例如,在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法治保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相关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时未能完全跟上创新的步伐。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集成度有待提升。“放管服”改革、“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由不同部门牵头,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仍存在堵点,导致“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某些复杂场景下体验感打折,整体治理效能未达最优。三是法治评估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有待优化。现有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中,对过程性、形式性指标的关注有时多于对实际法治效果、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的衡量。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奖惩、晋升的关联度可以进一步增强,以更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
(二)执法规范性待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与复杂治理需求存在差距。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存在区域和领域不平衡。虽然“三项制度”已全面推行,但在部分乡镇基层和少数执法领域,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法制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仍有发生。全年案卷评查中,基层执法案卷问题率仍高于县级部门*个百分点。二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面临挑战。随着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凸显。全县乡镇持证执法人员中,法律相关专业背景占比不足*%,在应对环境污染、金融风险、网络违法等新型复杂案件时,存在知识储备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风险。三是包容审慎监管的尺度把握需更精准。推行“柔性执法”和“首违不罚”清单后,如何防止执法“宽松软”和避免“一刀切”式从严,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领域裁量基准还不够精细,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不敢罚、不会罚”的困惑,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法律权威。
(三)供给精准性欠缺,公共法律服务与多元解纷效能有待优化。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均等性不足。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农村、边远地区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顾而不问”现象。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整合不够,智能化和便捷性有待提高,与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服务”的期待有差距。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尚不充分。尽管案件受理量在增长,但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首选率仍有提升空间,全年行政复议案件量与行政诉讼案件量之比为*:*。行政复议“以案促治”功能有待深化,通过制发意见书、建议书推动源头治理的机制运用不足。三是多元解纷机制的整合联动效能不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之间的衔接转换机制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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