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深化认识,筑牢思想根基。(一)要抓住“基本点”,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个体性危害。(二)要扩大“影响面”,全面理解不正之风的多重危害。(三)要提升“全局体”,站在政治和战略高度认清危害本质。二、严守规矩,划清行为边界。(一)要筑牢“预防线”,严格执行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二)要设好“防火栏”,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与范围。(三)要架起“高压线”,坚决抵制借机敛财和利益输送。三、压实责任,确保常态长效。(一)要打好“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用好“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三)要树立“风向标”,发挥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
成严重损害。因此,我们必须站在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
二、严守规矩,划清行为边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坚持制度先行,明确政策界限,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项的规模、范围、报备程序等作出规定。这些规定对党员干部既是约束,也是保护,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划出了“硬杠杠”。
(一)要筑牢“预防线”,严格执行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事前申报、事后报告是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第一道关口。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喜庆事宜,以及办理丧事时,必须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坚持从简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规模和范围。操办喜庆事宜,要根据当地要求提前申报,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事后要及时报告。对
结婚宴请事项男女双方合并办理、分开办理或按家乡习俗分批宴请情况,需如实报告办理总桌数。办理丧事应根据当地要求在办理前以适当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绝不允许隐瞒不报、先办后报或虚假报告。
(二)要设好“防火栏”,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与范围。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严格控制宴请标准,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要特别警惕利用网络发邀请函以及搭建豪华彩门、喜棚等炫耀性、铺张性行为,这些都必须坚决禁止。象山县在婚丧礼俗整治中,对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有明确的量化规定:婚丧宴30桌以内、餐次为一餐,停柩时间不超过3天,送葬车辆10辆以内,禁烟花爆竹、礼炮及封建迷信活动,不收送非亲人员礼金。这些具体规定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我们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设定标准,既要尊重传统习俗,又要杜绝铺张浪费。
(三)要架起“高压线”,坚决抵制借机敛财和利益输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是防止公权私用的重要战场。必须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取其礼金或借机敛财;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一些案例警示我们,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让允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比如,晋中市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敬忠在操办女儿婚庆事宜期间,以打电话和托人告知方式邀请其原籍和顺县部分干部及企业老板参加婚宴,违规收受礼金7万余元。这种行为的实质是权力变现,必须坚决遏制。
三、压实责任,确保常态长效
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非一日之功,需要久久为功,常态化推进。要坚持纠树并举、疏堵结合,立足职责推进移风易俗。让违规操办者受到惩戒,让文明新风成为自觉,最终实现化风成俗的目标。
(一)要打好“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治工作,对单位上可能出现的违规操办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抵制。要借鉴象山县的经验,构建县、镇、村三级整治网络,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整治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内生动力,让群众成为新风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二)要用好“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