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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乡镇)

发布时间:2020/11/27 20:42:55 字数:3639
【提纲】一、工作内容。(一)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问题。(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六)巩固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七)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二、步骤安排。(一)动员部署培训。(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政策宣传及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提交申请书(10月8日至9日)。2、三委班子初选民主评议(10月9日)。3、入户识别及信息采集与核实(10月10日至10月11日)。4、信息比对(10月12日)。(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五)问题数据核查。(六)完善系统数据。(七)工作总结。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提升工作质量。(三)严格较真碰硬。(四)减轻群众负担。(五)加强培训督导。
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乡镇)
为全面做好全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短板问题。各村要以“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活动为契机,结合这次动态管理信息和采集,入户对建档立卡以来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开展摸底排查,及时与教育、住建、水利、卫健、医保、应急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重点关注近期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房屋倒损、饮水安全等影响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全面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弱项,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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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工作,同时,教育、住建、水利、卫健、医保、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各村工作队提交的信息比对核实数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1.政策宣传及新识别、边缘易致贫户提交申请书(10月8日至9日)。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各村通过村内广播、宣传单、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无死角的将动态调整的目的、意义、标准、识别程序等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每一户、每一人,做到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将国家的方针政策向群众解释清楚,弘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优良传统,防止互相攀比,争当贫困户现象发生,坚决遏制“等、靠、要”思想倾向。
一般农户根据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标准认为符合贫困户或边缘易致贫户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递交申请书和申请表(附件2、附件2-1和附件2-2)。
2.三委班子初选民主评议(10月9日)。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村“村三委”、包村工作队召开民主评议会,依据退出标准和年初脱贫计划,评议贫困户脱贫情况,据实评议脱贫人口、返贫人口、新识别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情况(附件3和附件3-1)。将新识别、返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信息汇总上报镇扶贫办(附件4)。由三委班子成员和包保单位共同研究边缘易致贫户情况(附件2-2)
各村入户采集信息前须通过国家扶贫系统自行打印2019年对照采集2020年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历年贫困户措施采集表和历年贫困户信息表。
3.入户识别及信息采集与核实(10月10日至10月11日)。各联合工作小组及各村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核实采集信息,(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附件2-1);(2)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附件2-2);(3)根据县行业部门信息比对表(附件5)核实采集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附件6);(4)全部贫困人员(包含已脱贫和未脱贫)信息采集(2019年对照2020年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其中未脱贫人员最终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户,得到贫困户签字认可(附件7);(5)所有贫困户核实历年基本信息核实(系统打印相关表格);(6)历年帮扶措施核实与采集(系统打印相关表格);(7)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须填写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采集(附件8和附件9)。
4.信息比对(10月12日)。各村将采集的新识别户与边缘易致贫户名单(附件4)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与县行业部门进行信息比对。
5.村级民主评议(10月13日)、公示(10月14日至23日)及报告(10月24日)。各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村三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参考行业部门信息比对结果,对入户核实确认退出、新识别、返贫、边缘易致贫、动态调整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会议记录,完善民主评议统计表(附件10和附件10-1)。会后及时公示会议结果(附件11和附件11-1),公示无疑会后完善贫困户签字确认表(附件12),同时向镇政府递交新识别、返贫、边缘易致贫报告(附件13、附件13-1)和贫困户退出请示(附件14、附件14-1)。
6.乡镇审核(10月25日)、公告、公示(10月26日-11月4日)批复及报告(11月5日)。镇政府按照各村报告予以复核后进行公告(附件15、附件15-1)、公示(附件15-2、附件15-3)10天,各村公示有异议,则各村重新评议再次公示,镇党委政府评议后公告、公示时间顺延,镇公告无异议后,对村脱贫人员进行批复(附件16和附件16-1),同时将相关报告、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审核(附件17和附件17-1)。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6日至11月25日,各村工作队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要及时将数据信息反馈到镇扶贫办实施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月1日至10日,各村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12月11日至20日,配合县扶贫办组织开展实地核查数据问题工作。
(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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