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基本情况。二、重点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一)采取措施。(二)取得成效。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二)辐射带动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相关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落实。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一)加大政策扶持,优化经营环境。(二)注重量质齐升,提高发展质量。(三)强化服务指导,解除后顾之忧。(四)推进机制创新,激发内生活力。
市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推进落实情况报告
市委深改委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简要
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办发〔2018〕198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在认真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量”,坚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深化农业
农村改革工作的重要工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载体,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也逐步加快峡谷特色生态农业融合发展步伐,截止目前,吸引拼多多、泊尔恒等行业领军企业落户**;目前,全市已成立完善了市级平台公司2家、乡镇产业扶贫开发公司9个、村级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71个;培育农业龙头企业33家(省级8家、州级25家),草果、核桃、蔬菜等县级协会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86个,家庭农场48个,覆盖
行活动,每年派出农业科技人员联系新型经营主体,实地帮助解决生产难题。5.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责任,推进农业行业精准
脱贫。通过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合作社直接联系农户的优势,使其成为扶贫攻坚的排头兵。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对有能力有帮扶意愿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二)取得成效。
1.健全
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落实“三项补贴”政策。2018年以来主要实施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制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三项惠农项目,涉及惠农资金4515.498万元,惠及农户42630户,补贴农机具390台套,直接拉动购机户购机投入资金107.59万元,完成农机作业面积任务19.88万亩,实现农机总动力19.88万千瓦,农业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水平达36.5%。
二是优化资金支农投向。2018年我市投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7131万元,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200万元,2019年我市投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6361万元,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50万,2020年我市投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3742万元,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1025万元,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50万元。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涉农优惠政策纳税户6397户,减免税额4048.76万元;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优惠企业所得税有255户,优惠企业所得税236.98万元,受惠面均达100%。其中:优惠农业生产资料、饲料产品、有机肥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流通环节、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等行业增值税102.33万元。
2.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8年投入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399.6万元,2020年投入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269.18万元。
二是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目前申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专债项目6个,“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5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2个,总资金91.65亿元。
三是统筹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勾工作。全市2018年实际完成复垦1455.79亩;2019年已复垦1103.59亩;2018年增减挂钩用地面积312.735亩;2019年用地面积315.246亩)。2020年山区小水网共9件项目,计划投资5215.65万元,到位资金3797.20万元,完成投资3197.49万元,计划修建渠道148.243km,管道架设3.531km,改善水田灌溉面积25456亩,受益2514户8957人,目前完工4个项目,正在实施3个项目,正在招投标2个项目。
3.推动农村金融惠普信贷服务创新方面。
一是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通过简化手续,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额信贷规模,开展“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贷款担保。二是通过给予“三区三州”特困地区优惠政策,按照传统项目担保费均按年化0.8%收取,批量项目按每笔0.5%收取(一般为三年)。同时以切实优惠政策惠及怒江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截止目前,共在保75户,金额5145万元。
4.构建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方面。**市农业保险以畜禽养殖保险、农业种植保险2大块为主,着力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2016年以来共投保1530.30万元,其中养殖险1120.21万元,承保头数23.09万头、只,种植业410.09万元,承保亩数24.62万亩(19年承保卡户7704户,76130亩,非卡户2166户,19576亩)。2016年以来,理赔赔款合计1729.77万元,种植险出险7.91万亩,赔款金额357.20万元,养殖险出险1.28万头、只,赔款金额合计1372.57万元。
5.构建市场营销政策支持体系方面。通过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直供直销等产销对接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多元化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培育“雪梨”、“老窝火腿”等农产品著名商标236件,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通过认证的有机农产品10个。一是通过“扶贫832平台”销售农产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7家,销售各类农产品达982.45万元。二是先后组织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珠海、XX等地参加农产品展销、推介及直播带货宣传等120余次,销售额呈逐年上升。三是建立市、乡(镇)两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全市9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在全市规划建设了47个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其中乡镇9个,贫困村36个、易地安置点2个,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占比按要求达到50%以上。
6.构建人才培育政策支持体系方面。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开展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