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一)从战略高度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时代要求。(二)从民生维度彰显扫黑除恶的实践价值。(三)从治理角度强化扫黑除恶的系统思维。二、聚焦重点任务,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效。(一)强化线索深挖,提升案件攻坚质效。一是建立“三级核查”机制。二是推行“专班+专家”办案模式。三是实行“一案三查”制度。(二)深化行业整治,铲除黑恶滋生土壤。一是开展“行业清源”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三是推行“智慧监管”手段。(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推进“雪亮工程”全覆盖。三是开展“无黑社区(村)”创建活动。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常治。(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三是强化督导考核。(二)创新宣传发动机制。一是构建“全媒体”宣传格局。二是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三)强化保障支撑机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保障经费投入。三是完善协作配合。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压实工作责任,杜绝形式主义。一是落实属地责任。二是压实部门责任。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一是建立问题清单。二是开展专项攻坚。三是加强经验总结。(三)注重
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
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
总结近年来我市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以及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刚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已就相关工作情况作了
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全面、很具体,既有工作成效的总结,也有问题短板的剖析,更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
(一)从战略高度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时代要求
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_巩固。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市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13次会议统筹推进,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
率达97.8%。
二是推行“专班+专家”办案模式。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大的特点,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20个专案组,聘请金融、
税务等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如在侦破*区“套路贷”涉黑案件时,专案组邀请金融专家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分析,梳理出资金链条200余条,为案件定性提供了关键证据。
三是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同步深挖黑恶_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行业监管漏洞,2023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7起,处理公职人员52人,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46项。
(二)深化行业整治,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一是开展“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围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制定“一行业一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限。市市场监管局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案件28起,取缔非法市场3个,规范经营主体1200余家。
二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书、意见书、决定书、告知函),2021年以来共发出156份,相关部门整改回复率达100%。如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跨境赌博案件时,发现某
银行存在账户监管漏洞,随即向该行发出风险提示函,推动其完善账户审核流程,堵塞了风险漏洞。
三是推行“智慧监管”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动态监测。市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开发“涉黑涉恶资金监测系统”,累计预警可疑交易1.2万笔,涉及金额5.7亿元,成功拦截多起涉黑资金流转。
(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头雁工程”,对全市个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联审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嫌疑的人员名,从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中选拔后备干部名。在县街道,通过换届选举引入大学生村官名,带领群众发展特色产业,使昔日的“问题村”成为省级文明村。
二是推进“雪亮工程”全覆盖。投资亿元在全市城乡安装高清摄像头万个,实现重点区域、路段监控无死角,2024年通过视频监控破获涉黑涉恶线索17条,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三是开展“无黑社区(村)”创建活动。制定10项创建标准,从治安状况、矛盾化解、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目前全市已有*个社区(村)达到创建标准,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常治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市、县、乡三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责任制,市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2次专题汇报,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工作进展。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制度,2021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27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13次。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组建5个常态化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023年以来共发出督导通报8期,推动整改问题126个。
(二)创新宣传发动机制
一是构建“全媒体”宣传格局。在电视台、报纸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条,制作短视频部,其中《扫黑除恶在身边》系列微视频点击量超万次。
二是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组织政法干警、律师等成立支宣讲团,深入社区、
农村、企业开展宣讲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份,解答群众咨询人次。
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对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至5万元奖励,2021年以来共发放奖励金万元,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
(三)强化保障支撑机制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扫黑除恶专业力量,全市政法系统组建支专业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场次,参训人员达人次。建立人才库,收录法律、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家名,为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市
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万元,用于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技术装备更新等,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亿元,为斗争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完善协作配合。建立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同办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如在办理*市某涉黑案件时,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上案,实现了“打伞”“破网”同步推进。
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杜绝形式主义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如县党委主要领导每月深入基层
调研,推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