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两会精神指引下的财政工作新方向。二、深化预算与财税_改革。(一)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二)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三)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三、强化风险防范与债务管理。(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二)严格置换隐性债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三)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四、加强监督与提升效能。(一)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二)严肃财经纪律。(三)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推动财政科学管理,增强政策协同性。
财政局局长学习2025年两会精神研讨发言材料
2025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承载着人民的期望,聚焦着发展的关键。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对新一年发展作出科学谋划,为
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员,深入学习两会精神,结合财政实际,对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思考。
一、两会精神指引下的财政工作新方向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一年我国在复杂严峻形势下取得的重大成就。在经济领域,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彰显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与活力。在民生保障方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1%,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发展的温度。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也为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出了更高要求。两会强调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明确财政工作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任务发力。财政政策需更加积极有为,精准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为财政工作锚定了新的目标和方向,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深刻领会两会精神实质,将其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深化预算与财税_改革
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过程中,还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
税务征管平台,实现对税收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比对,加强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做到应收尽收。
(三)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财税_的重要内容,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于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要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应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责。义务教育可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
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教育公平。基本医疗方面,中央财政负责制定基本医疗保障的全国性标准和政策,地方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保障和服务提供责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如高铁、高速公路等,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和建设管理责任。对于地方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项目,由地方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政府的财力保障,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项目和领域,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风险防范与债务管理
(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风险点之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至关重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专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这是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通过置换隐性债务,可以将高成本、不规范的隐性债务转化为低成本、规范化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利息负担,优化债务结构。在置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置换工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对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和梳理,准确核实债务规模、期限、利率等信息,建立隐性债务台账。制定科学合理的置换方案,明确置换的范围、方式和时间节点。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置换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置换后债务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为防止债务风险反弹,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债务风险指标,如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当债务风险指标超过警戒线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例如,当某地区债务率过高时,可采取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措施,降低债务风险。
(二)严格置换隐性债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存在不仅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也影响了财政的可持续性。严格置换隐性债务,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真实、准确、合规。加强对隐性债务置换项目的审核和监督,防止虚假置换、违规置换等问题的发生。对置换后的债务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债务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明确地方政府举债的程序、规模和用途,严格限制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使其真正成为市场化的企业。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领域的监管,防止通过这些渠道新增隐性债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三)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过去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部分融资平台存在债务风险较高、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融资平台转型,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融资平台转型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明确融资平台的功能定位,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其向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转型。融资平台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业务结构,拓展业务领域。例如,一些融资平台可以转型为城市运营服务企业,专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等;一些融资平台可以转型为产业投资公司,参与地方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在转型过程中,要加强融资平台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