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立法联系点工作,营造民主法治氛围,逐步升级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阵地。线上线下工作网络覆盖县镇村三级、涵盖“人大+部门+律所”各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系、内外衔接,成为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载体、汇聚民意的集散地。至此,一个涵盖全县的立体化参与立法网络已初步形成。
聚合资源,激活人才“智力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重”在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呼声、征询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实行站点融合,推进立法联络站与代表联络站一体建设,使立法工作与代表工作相融合。同时,延伸工作触角,发挥“一府一委两院”职能作用,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和覆盖面,增强立法建议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用好法律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律师事务所、专家智库和专业代表小组等专业人员的专长和特长,让专业人才成为立法“传声筒”,把法言法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征集对象解读条款内容、剖析立法思路,便于其抓住条款中的争议焦点与利益冲突点;同时把群众“只言片语”的法律需求变成“法言法语”的立法建议,提高立法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县先后组织立法联络站、立法征询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等11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求活动。
打通“末梢”,当好民意“传声筒”。**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身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一线岗位的优势,发动他们积极上门走访,征询意见建议,打通了意见征集“最后一米”。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灵活运用“
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普法宣传+代表活动”“座谈+走访”等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为立法注入“源头活水”。在立法
工作计划草案征询意见阶段,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前“法律需求”专题调研,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工作就在身边。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中,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面对面座谈+点对点征询”收集群众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当好法律草案的“解说员”、意见建议的“征集员”、汇总反馈的“传声筒”。
拓展功能,打造法治“新窗口”。**县人大常委会依托镇立法联络站和村立法信息采集点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体系,集立法征询、立法解读与人民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