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的历史渊源。(一)先秦时期的严格执法观。(二)秦至明清时期的严格执法观。(三)新中国成立后的严格执法观。二、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遵循。(三)对执法不严等执法实践问题的积极回应。三、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的主要内容。(一)严格执法观的核心要义。(二)严格执法观的实践要求。(三)严格执法观的制度保障。
党课:学习贯彻_法治思想,坚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同志们: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_法治思想,并将这一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这次会议上,_总书记概括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应重点抓好的“十一个坚持”,被视为_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其中,“第八个坚持”勾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指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四个重要环节,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主要要求,提出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四个环节中,执法上启立法、下接司法和守法,是法律实施的主要环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部分。严格执法是_总书记依据我国执法实践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_总书记围绕严格执法进行了系列论述,形成了特点鲜明、逻辑严密的理论观点体系。借此机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的历史渊源
_法治思想中的严格执法观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理论成果,深刻汲取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执法思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成果的传承和创新。
(一)先秦时期的严格执法观。在我国,严格执法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记载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思想的《管子》一书最早对严格执法理念进行了阐述。《管子·立政篇》指出“立事者,谨守令以行赏罚,计事致令,復赏罚之所加。有不合于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其不仅阐明要严格依据法令施行赏罚,而且违反法令取得功绩的行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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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才能实现政通人和。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指出“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在于严格执法,有法而不得施行,与无法无异。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严格执法观。_同志将执法与守法结合在一起,强调要认真守法、严格执法。他指出:“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法制。”具体到宪法执行领域,他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出台前强调:“这个宪法草案是完全可以实行的……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实践中,_同志也在黄克功、刘青山、张子善等案件中,抛却人情的考虑,做到了严格执法。_同志尤为重视法制建设,他在1978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执法必严”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执法权,“违法必究”是指要对一切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二者均阐明了严格执法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中的突出任务就是要严格执法,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模范地执行宪法和法律,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的现象。”胡锦涛同志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推进”,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并指出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产生的时代背景
_法治思想中严格执法观的产生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遵循,也是对执法不严等执法实践问题的积极回应。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_总书记在_同志的民主法制建设理念、江泽民同志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和胡锦涛同志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分别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创造性地提出“法治中国”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法治中国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取得了飞速的发展,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而法律实施领域已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除此之外,法治实施体系是法律规范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之间的核心与关键环节,法治建设水平主要靠法治实施体系的情况来反映。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我国80%左右的法律法规均由行政机关执行。_总书记指出“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关于执法,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严格执法”的要求,但并未明确回答什么是严格执法、如何严格执法等问题。因此,严格执法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亟需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正如_总书记所言,“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障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遵循。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1993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1999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并制定出台《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08年、201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定位为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此,_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过程,要率先突破”“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对原有的执法思想进行重构和再塑,_法治思想中的严格执法观应运而生。
(三)对执法不严等执法实践问题的积极回应。从古至今,严格执法思想在我国虽一脉相承、源远流长,但在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其并不占据主导地位。漫长的封建社会塑造了我国人治与法治的对立局面。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向依法治国轨道转型,但无论在执法者还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传统的人治思想和观念依旧根深蒂固,导致以执法不严为代表的执法实践问题十分突出。执法实践中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如在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的案件中,经常有执法机关知情而不严格执法、不积极作为的情况,执法机关的纵容默许也导致相关损失进一步扩大。二是执法不规范。如执法实践中存在不具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执法文书不规范、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等不规范现象。三是执法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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