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四)深化长效机制,强化工作实效。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落实整改成效。(一)聚焦贯彻落实_路线方针政策和_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三、下步打算和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二)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三)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题为目的,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
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放下身段、放下面子,勇敢解剖自己,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坚决做到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保证每个环节没有疏失。整改成效:我委正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
生活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向基层团委和团员青年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后续会议召开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开好高质量民主生活会。
3.关于“对基层团委管理不严,部分基层团委团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部分基层团委不能按时收缴团费,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9个,学校领域团委9个,2019年*中学收缴团费后未及时上缴团县委,团县委没有及时提醒监督”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完成进度70%。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团章规定收缴团费,加强团员教育,增强团员意识,确保团员主动、足额、及时缴纳团费;二是加强团干部业务培训,完善团支部团费缴纳记录,及时提醒基层团组织按时缴纳团费,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团费收缴,降低风险隐患;
三是规范团费管理和使用,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整改成效:我委于2022年8月初设立专门的团费账户,降低风险隐患,同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团费收缴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和部署,并及时提醒未按时缴纳团费的团组织,顺利完成了2021年团费收缴工作,并及时向团内公开团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情况。
4.关于“推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干部重要职责发挥不够。2019年至2021年全县团组织未按有关规定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在乡村换届中没有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青年干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长期推进。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完善“推优”入党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按照党员标准做好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使团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担任村干部,发挥青年力量。整改成效:我委正在与县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准备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党建代团建,并以此来推动我县共青团基层团组织改革有序开展。
5.关于“未实现团组织有效覆盖。新型快递公司、
农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团支部”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加强农村、社区、国企、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团的基层组织,积极探索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新型快递公司、外卖小哥等新型领域、社会_中建立团组织,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广大青年。整改成效:我委今年共成立非公团组织共计15个,涉及小型商贸公司、广告公司、宾馆酒店等领域,发挥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6.关于“习惯于上级文件落实,不重视群团职能作用发挥,对涉及团员青年权益保障投入不多。《法律援助法》规定共青团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但团县委不仅较少主动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且在县教体局、县人民检察院及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工作中都未协调参与”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长期推进。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发挥群团职能,加大对团员青年权益保障投入,多为青年谋实事,如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对接教体局、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创新我县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整改成效:组织召开*县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印发《2022年度*县落实省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重点工作》,文件要求团县委与司法局充分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基层联系点,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各种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让青少年享受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作用,依法为残疾青少年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7.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弱化,团员数量明显减少。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层团委29个,团员6609名,其中学校团委7个,团员2055名,占全县团员总数31.1%,学校团青比11.65%,基本符合共青团_制定的团青比不超30%的目标,但是存在团员发展比例不协调的问题,*县初级中学初三毕业班团青比只有5%,与全县学校团青比11.65%差距较大,占共青团控制目标(20%)的25%”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长期推进。整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统筹各学校、各领域入团数量,调控中学发展团员比例,确保各学校结合实际均衡发展。整改成效:我委与县教体局联合研究制定《*县在校学生推优入团积分实施细则》;并根据团市委年度分配的新入团名额,统筹我县各校团青比,扎实做好2022年度团员发展工作。
8.关于“对团干部协管力度不够,乡镇团委组织力量弱化。一是团县委兼职副书记*2022年1月在未向团县委履行书面手续情况下由教体局党委调整为*小学校长,不具备任职资格(教育部门领导或中层干部)仍然兼任团县委副书记,职务变动后未开展任何团的工作;二是个别乡镇党委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为镇团委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团县委没有按规定“主动向其同级党委提出配备调整建议”,没有对乡镇团委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