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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6/9 17:50:53 字数:6349
【提纲】5、其它党委政府认定需要提醒谈话的。4、其它党委政府认定需要作出检查的。5、其它党委政府认定需要进行通报批评的。3、其它党委政府认定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10、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请假须知。(二)请假程序。(三)请假要求。8、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干部的考勤工作。9、考勤表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值班时间。(二)值班要求。(三)值班纪律。1、加强领导和管理。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3、严格交接班制度。4、严格登记制度。(一)督查重点。4、各级巡视巡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9、干部遵纪守法和履职情况10、其它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二)督查方法。1、重点督查和跟踪督查相结合。2、随机抽查与暗访回访相结合。1、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党委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乡镇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_,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参照《国家公务员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XXX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坚持分层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镇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对区委、区政府负责;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的工作对党政一把手负责;一般干部的工作对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负责;各级领导干部负有对干部职工教育、培养和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镇干部。
第四条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的考核由党委副书记负责,镇纪委监督实施。
第五条在《办法》执行过程中,领导包庇干部,干部之间相互包庇,统计人员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干部请假事由不一致,一经发现,与当事人一同处理并酌情加重处罚,具体处罚结果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后决定。
第六条本办法对在日常工作、考核考评、平时督查中,出现过失、过错、不到位等情形的追究方式为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
1、提醒谈话:平时督查中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或在其他单项工作中相关领导提醒后,不落实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由镇党委、镇纪委进行提醒谈话。
2、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提醒谈话后仍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或工作无进展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镇村干部大会作出表态发言,扣发当月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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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的;
4、向村集体借款或变相搭股做生意;
5、参加其他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6、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8、打骂群众,有损政府机关形象的;
9、参与赌博金额较大,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10、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须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书面请假,若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先电话请假,之后办理补假手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追查后才办理补假手续的一律定性为旷工。
(二)请假程序。班子成员请假,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党办、政府办、财务室人员请假,先由分管领导审签,再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请假,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包片领导、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向组织人社部门报备。
(三)请假要求。镇上集中开会等统一集体性活动或重点工作推进的关键时段,不准请假,特殊事情需请假的,直接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全额计发,累计事假15日以上的,按照《安定区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病假:病假一般不超过3天,3天以上的病假请假条后必须附县区(含)以上医院正规诊断证明书或住院证明,累计病假30日以上的,按照《XXX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婚假: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女双方婚假为30天,如遇特殊情况,按党委政府要求,提前上班,事后可以补假。
产假:根据《XXX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产假假期为180天(产前请假,按实际情况区分请假性质,无正当理由,请假计算在产假之内),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丧事假:丧事假1-3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原则不超过7天。
公差:机关干部需要报送材料,可以代送代报的,由第一个申请公差的人员进行代送代报;确实需要业务人员亲自报送或者修改相关文件材料的,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优先于第一个申请公差人员,进行代送代报。
第十三条考勤(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实行“日签到、周统计、月通报”的管理机制,干部出勤考核主要包括会议、值班、突发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等方面。
1、上班后超10分钟签到记为迟到;
2、下班提前10分钟签退记为早退;
3、上班无签到记录时记为旷工;
4、下班无签退记录时记为旷工;
5、一次迟到大于60分钟记为旷工;
6、一次早退大于60分钟记为旷工;
7、未到岗工作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记为旷工;
8、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干部的考勤工作。
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实行每天一张“考勤表”的办法在办公室签到;驻村干部在村上签到,由包片领导负责考勤,每周五下班前将签到册由包片领导审核后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统计。
9、考勤表应如实反映干部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正常情况下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XX元,旷工一次扣绩效工资XX元。包村领导纵容、包庇干部迟到早退,经督查发现扣包片领导绩效工资XX元;包村领导纵容、包庇干部旷工,经督查发现扣包村领导绩效工资XX元。
10、当月出现3次以上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年内出现10次以上旷工的,年终考核不予评先选优。
11、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报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实行早8:30至次日8:30,24小时值班;工作日内,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各自岗位开展工作,18:00下班后到政府值班;节假日必须严格在按照规定24小时在政府值班。
(二)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逐级上报。
3、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并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三)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
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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