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学。二是分层分类全员学。三是营造氛围广泛学。二、对标对表《条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健全组织体系,夯实战斗堡垒。一是建强支部班子。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二)强化政治功能,把准发展方向。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领导机制。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三)推动深度融合,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找准融合切入点。二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组织活力。一是严格党员管理。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锻造骨干力量。(五)坚持正风肃纪,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二是提升监督效能。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六)健全保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夯实基础保障。三、正视存在问题,明确持续改进方向。(一)融合深度有待提升。(二)基层基础有待加固。(三)创新活力有待激发。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二)着力破解融合难题。(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自《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提升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动《条例》精神在公司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现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
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_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原文,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二是分层分类全员学。将《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务干部深入学习,确保《条例
合切入点。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生产经营重点难点任务,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在项目建设、生产一线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
二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党委创品牌、支部抓特色”的要求,叫响做亮“**”党建品牌,抓实抓好支部特色亮点,进一步凝练提升党建品牌,丰富品牌内涵和载体。
(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组织活力。一是严格党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党委成立以来,共培养发展党员7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2名,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二是夯实
党建工作基础。以建设“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指导2个支部完成了换届选举,2个支部完成了支委补选,1个支部选举成立了支委会。
三是锻造骨干力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选人用人。大力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_,推动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五)坚持正风肃纪,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和督促“关键少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监督效能。以工作督查、年度考核为抓手,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联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听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集体约谈。加大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是推进作风建设。集团公司纪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分析廉政风险点,结合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组织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与各企业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共产党员不参教x-教承诺书》。
(六)健全保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评先评优、干部任免挂钩。
二是夯实基础保障。按规定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项管理好党组织工作经费,加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正视存在问题,明确持续改进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融合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抓手不够具体、成效不够显著,“两张皮”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
(二)基层基础有待加固。个别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质量仍需加强,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提升空间。
(三)创新活力有待激发。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