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调整,切实做到建议受理有据、文本清晰规范、操作切实可行。
畅通办理渠道,强化“交办”的举措。一件件来自人民需要、源于发展实际的建议,凝聚着人大代表的心血汗水,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殷切期盼,建议的后续办理关乎人民群众的现实感受。**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精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的重要手段。在建章立制方面,从办理工作流程、格式规范、办理时限、答复要求、责任分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认领办理任务,认真分析建议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办理工作任务全面落地落实。人代会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梳理汇总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与“一府一委两院”牵头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明确承办单位和牵头县级领导,提出综合分析报告,为办理工作奠定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会同“一府一委两院”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分解办理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压紧压实责任。
明确部门责任,完善“承办”的机制。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在规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一府一委两院”分管领导牵头揽总,承办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人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定牵头领导、定承办人员、定落实措施、定办理标准、定办理期限”的“五定工作法”,切实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推上承办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两手抓、双促进。在强化承办部门与提议代表沟通联系方面,建立完善了建议办理的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制度,通过走访、
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办前主动联系,了解代表准确意图和有关要求;办中密切联系,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共商办理难点;办后及时联系,反馈办理结果、征询办理意见。在严把办理质量方面,统筹推进限时办结,承办部门在接到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之日起,原则上3个月之内要办理完毕;个别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内办理完毕。严格落实“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总要求,引导转变“重答复”“轻办理”理念,推行邀请代表实地察看、现场办理、共同研讨等办理方式,切实增强办理的时效性、实效性。
传导层层压力,压实“督办”的责任。人大代表满不满意、人民群众高不高兴,是检验建议办理质量的首要标准。**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由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的建议督办机制,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机制。积极协调区委目标办、区政府督查室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完善测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暂行办法,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履职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压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督办委室坚持办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