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协调贯通党的各方面建设。二、坚持对象上全覆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三、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形成管党治党的责任格局。四、坚持制度上全贯通,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严”的基调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中,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党的思想建设的教育作用、党的组织建设的架构作用、党的作风建设的塑造作用、党的纪律建设的惩戒作用和党的反腐败斗争建设的净化作用。只有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做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从内到外都严,才能更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发展。
二、坚持对象上全覆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
坚持对象上全覆盖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其核心在于确保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对象,从而在全党范围内形成无死角的治党格局。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从党的规模来看,截至2022年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到9804.1万名,党的基层组织共有506.5万个。面对如此规模庞大,覆盖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部门并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队伍,中国共产党必须拥有系统的规划、完备的制度、配套的手段来管党治党,推动形成更健全成熟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局外人”。
“治党对象”的全覆盖,就是指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即全面从严治党“管”和“治”的对象。关于党组织,一旦失去了党的组织体系,党的领导和一切工作将无从谈起。“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执行党的决定。全体党员必须遵守党章党规,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等,接受党内外监督。党组织和党员违_章党规党纪,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必须依规依纪处理,任何党组织、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同时,要抓好“关键少数”,抓住了“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_同志曾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_总书记继而指出“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一旦高级干部犯大错误,将会对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巨大损害,“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性腐败,产生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必须要抓好“关键少数”,通过抓好“关键少数”来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深入推进。在以全体党组织和党员为“对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下三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
一是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面对当前一些部门“上梁不正”、利用职权谋私利、将职权“变现”等现象,必须坚决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这五大要求,让严管变得常态化、全覆盖,以从严管理干部为突破口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时要让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出干部的冲劲干劲。
二是要坚持日常考核监管。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关于干部德的考核规定,建立干部缺点清单,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部门干部进行定期点评。同时,要严格规范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对干部工作之外的个人诚信、邻里关系、家庭变化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杜绝“同学会”“同事会”等搞互相提携的行为。
三是要完善配套制度,精准有力进行监督执纪。要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促使“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让监督变得权威、管用、有效。要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的作用,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和信访举报核查力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
述职述廉制度,严肃查处造谣、污蔑、诬告干部的行为。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坚持对象上全覆盖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需要在“全面”上下功夫,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在对象方面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无论是党员还是党组织都在全面从严治党范围之内,让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相互配合、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只有把所有党员和党组织都管好管住,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彻底清除死角盲区,才能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发展。
三、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形成管党治党的责任格局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依靠全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中国共产党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都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治”的核心就是要落实责任,保障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成效。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
党章强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的两个重要内容,也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不断拓展责任内涵,不断深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的
十九大以后,夯实“两个责任”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提升问责的制度化水平,体现问责的精准和规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然而,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党内仍存在有些部门、单位只想强化权力、不想担当责任的问题,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甚至不愿不屑抓党建”等现象。为此,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党内责任缺失问题,强调“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这就说明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在不断推进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性。故此,在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严格践行党章,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牢牢绷紧“责任链”。只有牢牢扭住“两个责任”不放松,打造管党治党的责任“共同体”,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才能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发展上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