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结构逻辑。(一)整体定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态表现的结构性认识。(二)内容要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构成要素的结构性作用。(三)场域布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用领域的结构性覆盖。(四)效力层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产出效力的结构性溢向。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深蕴。(一)人民本位价值:增进人民至上与政党追求相互统一。(二)主体理性价值:深化革命特质与执政地位交融相通。(三)党性锻造价值:推动内在自律与外在他律紧密结合。(四)政治发展价值: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进阶转化。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要求。(一)立足实际:观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现实执行的差异化境况。(二)优化理路: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容构成的调适协同。(三)贯彻法治:巩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稳定有序运转的纪法保障。(四)引领共识:凝聚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纵深发展的共同意志。
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保障,着力于明责、定责、担责、履责、问责等五个环节相接续,是对“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的主体责任分解与澄明,避免了归责错位滞后、混乱模糊等问题。以上四项构成要素各自有着独特的结构性作用,通过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统合构设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容结构。可以说,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意旨是要通过完善各构成要素,构建科学合理的内容结构,明晰各自在体系运行过程的作用,以便进行制度整合,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化实践。
(三)场域布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用领域的结构性覆盖。专注于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的自我革命的主体视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场域布局在实质上指向于党的自身建设布局。所谓党的自身建设布局,即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是指“党的建设各要素的配置状态及配置效果的总体表现”。党的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即“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总体上规定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场域布局的基本定向。通过将党的自我革命意志融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联系、影响党建布局运动的过程中形成了稳定的场域结构。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关系党的领导、政治信仰、政治立场等一系列重大原则和方向性内容,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居首要地位,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作用场域;党的思想建设关系党的思想引领、理论创新、价值教育等;党的组织建设关系党的队伍发展、组织动员、领导载体等;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党的优良传统、
工作作风、形象塑造等;党的纪律建设关系党的政治规矩、监督执纪、纪律责任等;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党的建章立制活动,党的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内政治生态与廉政文化建设等。这些“建设”都属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作用场域。从形式上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场域结构表现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主导场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场域规律性排布,制度建设场域贯穿其中的显性样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从实际上要求党的建设各场域遵循党的政治建设场域的根本引导,依托强制性的政令指示、惩戒性的法律法规与倡导性的伦理规范,规训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和上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的自我革命,并受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制约与_,以形塑正确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实践。进一步而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作用领域可以概括为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指涉观念与行为,具体包括理论认知、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准则、行事方式等,构成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场域结构的隐性样态与底层逻辑。全面地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覆盖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意义上的显性场域,以及在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意义上的隐性场域,二者虽在样态呈现、概念指向与文化意涵上有明显区别,但在本质上隐性场域被复合于显性场域之中,以显性样态表征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场域结构。
(四)效力层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产出效力的结构性溢向。政党政治理论认为,政党、社会与国家共同组成统一的结构体系,其中,“政党居于枢纽位置,担负着联系、协调与整合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职能”。当代中国政党政治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自身建设成功引领中国社会与国家的跨越式进步,演绎出“执政党-社会-国家”同向共进的发展范式。新时代以来,党的自我革命彻底扭转了一段时期的管党治党宽松软局面,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显著提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乘势开启。历史经验证明,现代中国及其内部社会的跃升式发展取决于党的建设的全方位引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充分诠释出党的建设引领社会与国家建设的历史必然,内在要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深刻印证并加速推动执政党内部治理效能向社会与国家辐射,不断提高执政党建设效能与治理资源下沉的深度和广度。“执政党-社会-国家”的逻辑结构,反映党的自我革命产出效力的发散路向与流动趋势,构成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效力结构的三个层级。“从党的现实来看,党是长期执政的革命党,也是坚持革命的执政党”,革命与执政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双重动因。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能动效果以对党自身的先行作用为逻辑起点,其施加于执政党层级的效力,关键在于保持革命性、强化执政性,具体表现为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与民主集中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干部“四个自我”能力与“四个意识”等。在党的执政地位稳固的事实前提下,保证党的自我革命效力从党自身开始有序溢向社会与国家层级,推进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导向的社会革命,绝不能是易致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发生倾覆危险的“激进革命”,而是有步骤、有计划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渐进革命”。例如,党领导制定的五年规划、“两步走”发展战略、2035年远景目标都体现“渐进革命”的意义。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效力结构中,党通过政策的宏观调控、发展的科学引导与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将自身建设效力输入社会与国家,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实力与日俱增、国际影响力空前提升,从而实现革命“自我世界”与革命“外部世界”的同生共在。
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深蕴
政治制度的价值是政治主体基于权力的合法性来源、责任的担当性对象与地位的现实性支持,集中安排的关乎道义与理性的诠释,代表着政治主体对客体发展需求的回应。现代中国制度文明价值的形成,仰赖于身兼“革命-执政-领导”任务的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力量,将政治信仰、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融入党和国家发展的各项制度中。在历史进入新的文明图景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因应党的自我革命需要和把脉长期执政规律所创设的制度文明,深蕴人民本位、主体理性、党性锻造与政治发展之价值,为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作出价值先导。
(一)人民本位价值:增进人民至上与政党追求相互统一。人民是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_总书记指出:“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折射出使命型政党的政治追求与价值取向。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革命以人民群众的名义,并且是公开为着人民群众即生产者群众的利益而进行。”深刻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人民立场与革命目标。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价值内核,党的自我革命派生于党的人民性。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突出了党的革命性与人民性,增进了人民至上与政党追求的相互统一,在党的革命性与人民性的交互中彰显人民本位的价值意涵。一方面,坚持人民至上既是党的追求的核心范畴,也是党的追求的最深层价值。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达成的政党追求有“三层面向”:一是在党内治理上,要着力解决当前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在党的兴衰成败上,要持续强化党的执政地位与集中统一领导,筑牢人民根基;
三是在现代化建设上,要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上述“三层面向”立足党的建设、党的存续与党的事业,表明了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追求的价值标识,牵动党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坚持人民至上是党实现长期执政的前提与基础,党为人民执政。现代政党从事政治活动的直接目的是获取执政身份,掌握国家内政外交国防的主导权,调动集体意志、调配多方资源,实现政党代表阶级或统治集团的根本目的。对中国共产党而言,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