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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4 17:52:29 字数:3942
【提纲】一、总体要求。二、工作目标。三、重点任务。(一)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调减排。1、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2、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3、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二)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1、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3、全面优化空间格局。(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1、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3、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五)强化基础能力,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PM2.5成因分析。2、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3、组织编制应急预案。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资金投入。(三)强化信息公开。(四)严格考核奖惩。(五)鼓励公众参与。
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增强区域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防治能力,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17年,全县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调减排。
1.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集中供热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16年底,关停并拆除城内所有燃煤供热锅炉。大力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烟尘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应安装高效除尘设备,从现在开始,一律禁止审批安装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从2015年开始逐步使用清洁能源,20吨以上燃煤锅炉采取新技术,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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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前,全且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监管,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到2015年,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100%。采用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加大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力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淘汰全县所有“黄标车”。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检测维修(I/M)制度,强化超标机动车的维修治理监管。
3.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1.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根据省、市规定,不再审批水泥等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单位不得审批、核准,项目单位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处罚。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3.全面优化空间格局。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
1.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含硫量超过0.5%、灰份超过27%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加大型煤生产企业建设力度,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年底,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加大热电联产、风电、液化石油气、秸杆发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天然气工程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到2014年年底,要完成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并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发展不断调整划定范围。禁燃区内禁止散烧原煤以及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禁止燃用生物质燃料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五)强化基础能力,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开展PM2.5成因分析。2014年年底前,建成PM2.5自动监测站点,开展本行政区域PM2.5来源解析,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
2.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到2014年底,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3.组织编制应急预案。2014年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明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按照预警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预警信息发布的同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有效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克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统筹研究制定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治理等措施及考核评估办法,统一部署全县联防联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依法做好各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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