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增(替)补单位向省供销社监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包括调整原因、增(替)补申请和候选人简历等。(二)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下一次监事会全体会议上履行增(替)补程序。(一)服务中心工作。(二)行使监督职权。(三)开展调查研究。(四)指导系统工作。(五)指导省供销社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六)推进组织建设。(七)完善制度机制。(八)加强自身建设。(一)参加省供销社监事会会议、有关专题会议及监事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一)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_总社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决定,对省供销社向省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研究决定监事会工作的重大事项,通报重点工作。(四)通过监事增(替)补事项。(五)讨论监事会课题研究、工作探讨和调研报告。(六)交流成员社监事会工作分析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等。(五)听取社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出资企业监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七)讨论和通报其他重要事项。(一)省供销社党组、理事会组织的重点调研课题监事会确定的专题调研课题。(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成员社监事会履行职责、推进组织建设和指导、服务系统工作的情况。(四)省供销社出资企业资产监管、风险防控、权益维护的途径和方法。(五)研究探索监督工作新领域、新方式,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监事会工作机制
、典型示范、分级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分类督促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建设。
(七)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靠制度推进机构建设、履行职能、规范行为、形成合力,加快建立运转高效、协调顺畅的监事会工作运行机制,使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打造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会监督的干部队伍。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省供销社监事会工作全面提升。
第六条省供销社监事职责:
(一)参加省供销社监事会会议、有关专题会议及监事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二)收集并反映对省供销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监督成员社对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章程》和省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及省委、省政府和中华_供销合作总社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三)部门监事及专家监事通过情况沟通、信息提供、项目对接和课题研究、专题
调研、参谋咨询以及培训授课等多种途径,行使监督职责,指导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开展。
(四)成员社监事参与本级社理事会重大决策过程并实施监督,推进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级社合法权益;加强对
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本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七条省供销社监事会全
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监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省供销社监事列席年度理事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监事会全体会议。
监事会全体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监事会全体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_总社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决定,对省供销社向省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传达贯彻省供销社党组有关会议精神和决定,讨论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
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监事会工作的重大事项,通报重点工作;
(四)通过监事增(替)补事项;
(五)讨论监事会课题研究、工作探讨和调研报告;
(六)交流成员社监事会工作;分析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等。监事会会议议题由监事会主任确定;讨论的议题及相关文件须在会前送达与会人员;会议决定事项以监事会文件下发。与会人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第八条省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由监事会主任、副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任或受委托的监事会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_、_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_供销总社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审议拟报请_总社监事会工作的重要请示、报告等重要事项,拟出台的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监事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文件;讨论上报省供销社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发送各成员社监事会的重要文件;
(三)研究监督理事会对《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和全省供销社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研究监督理事会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对“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社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
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出资企业监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讨论审定由监事会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监事会全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议程及相关重要会议文件;研究提议临时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
(七)讨论和通报其他重要事项。
监事会主任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可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安排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由监事会主任确定。
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的纪要,由监事会主任签发,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报告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坚持调查研究制度,调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