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情况。二、着力夯实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二是狠抓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严格履行“三会一课”制度。三、着力抓好党旗领航,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四、着力推动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一)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二)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四)优服务与严执法有机结合。一是扎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全面强化污染源监管。五、存在问题。(一)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二)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仍是短板。(三)水环境质量仍不能稳定达标。六、2021年工作要点。(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二)纵深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三)保持水污染治理高压态势。(四)环境安全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人事机构,争取全面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六)完成市局和耀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检验的关键之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严峻形势,耀州分局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兼顾、综合施策、铁腕执法、攻坚克难,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定力,坚定信心,矢志不渝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情况
2020年,耀州区收获优良天数289天,同比增加36天;PM2.5平均浓度45ug/m3,同比改善10%,9项指标均大幅改善,1-11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关中第九。1-11月份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0.28%,氨氮同比下降9%,总磷同比下降37.9%,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明显。减排指标全面完成,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着力夯实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建立了
党建工作月调度、月研究、月部署工作机制。一是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党员干部承诺书》,建立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夯实责任主体,逐
完成市级下达的优良天数和PM2.5改善目标。
(二)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一是密切关注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常态化徒步巡查河道,书面交办有关部门和镇办污水直排、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117个。二是建立水源保护定期巡查监管机制,环境执法人员每周至少2次对水源地上游环境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阻止。三是督促照金污水处理厂、陈家山和下石节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加强在线设施运营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是督促各镇办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对全区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了漆河河道沿线孙塬镇孝雷村和董家河镇党家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已建设完成;申报了漆沮河环境整治项目、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青山、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开展2020年“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陕西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剩余16处人类活动点位涉及问题申请销号。
持续推进“绿染耀州”,完成矿山修复254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5.2万亩。朱鹮野外繁育数量突破100只,照金镇芋圆村、庙湾镇玉门村等5个村庄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开展“清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漆沮两河沿线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有关企业的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填埋、处置等情况进行逐步排查,立案处罚涉固危废、医废类案件1起。继续配合省信息采集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辖区6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农药化肥使用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四)优服务与严执法有机结合。一是扎实扎实开展
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令”,全局上下迅速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役,对重点医疗机构派员开展35天驻点监管,排查各级医疗机构70家次,排查各类工矿企业420家次,做好35家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向各镇(街道)和厂矿企业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近1万余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
二是全面强化污染源监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8起,决定处罚金额386.2026万元,依法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5.9177万元。开展煤炭经营企业评星定级专项提升,对12家煤炭经营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4轮执法督查。被省厅评定为“陕西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县级集体”,宋惠玲同志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三是监管执法实现“五个一”,即完成全市唯一生态损害赔偿案例、完成全市首例按日计罚案件、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跨域污染行政处罚案件、
第一次因在疫情期间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免予行政处罚、第一次与司法联动查处跨域违法倾倒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牵头抓总、协调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仍有欠缺,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部门、镇办、企业的生态环保责任担当仍有差距。
(二)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仍是短板。今年秋冬季第一阶段指标未完成,虽有气象条件、复工复产的因素存在,但归根结底是安排仍不够早、措施仍不够硬、贯彻仍不够实。
(三)水环境质量仍不能稳定达标。虽然全年水质改善明显,但由于前期欠账较多,1-11月份考核断面氨氮超标0.33倍,仍为劣Ⅴ类。
六、2021年工作要点
(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领导力,持续发挥区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定期调度、督察督办及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各镇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
(二)纵深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完成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坚持精准治污与补齐短板相统一,聚焦扬尘、粉尘、烟尘、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治理,消灭“一线三区域”污染顽疾,充分发挥网格化平台、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点作用,定期开展大气污染因子的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