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各级各地要主动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开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篇_共_办公厅、_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关于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磅文件,对未来15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清晰描绘出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路线图。
“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丰硕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已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全覆盖,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需要守正创新,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奠定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基础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要加快健全适合_要求的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参与有序、市场调节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政府主导的补偿力度不减,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加快推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意见》指出,充分发挥政府在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政府主导的生态保护补偿以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重点,完善分类补偿和综合补偿制度。突出纵向补偿重点,改进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价”,实施差异化补偿;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分享;对于生态功能特别重要的跨省和跨地市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政府
财政资金给予引导支持。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增加协同增效,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改革提供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比如加快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疏堵结合,激励与约束并举,这些都是“有为政府”的重要着力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化的补偿方式将会发挥深层次的作用,政府从直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能型”政府,向激励引导社会参与的“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合理界定生态环境权利,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所需的政策环境、产业条件、市场条件等实施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资源的价格机制、产权机制、市场交易机制以及市场化投融资渠道等,正确引导市场化生态补偿开展,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让“有效市场”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篇三田野金黄,农业向绿。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农业
农村部等6部门印发《“十四五”_农业绿色发展规划》,成为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此前,“十四五”规划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种种举措表明,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以绿色方式实现金色丰收,成为“十四五”农业发展的一个重点。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春种秋收,农民按时令耕耘,一季接一季。农业“四季歌”的背后,不变的是稳产保供的目标,变化的是绿色兴农的导向。在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农业先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被迫以大水、大肥、大药的投入来换产量。近年来,农业持续瞄准“优不优”“绿不绿”的问题,从投入端的农药化肥减量,到过程端的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处理,再到产出端的绿色优质供给,努力把资源利用过高的强度降下来,把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缓下来。
当前,农业绿色发展仍处于起步期,农业生态环境治理还处在治存量、遏增量阶段。现实难题集中在资源、市场、机制三方面,对应的是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还不足,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健全等问题。如今,我国已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