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总体要求。二、工作目标。三、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二)坚持公益惠民原则。(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四、工作内容。(二)服务时间。(三)服务形式。五、工作流程。(一)服务公示。(二)报名编班。(三)组织实施。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推进“扩面提质。(三)鼓励多方参与。(四)保障学生安全。(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六)健全监管机制。(七)报送相关材料。二、实施原则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三、实施程序1.成立工作机构。二、托管模式学校免费托管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入校托管两种模式并存。
构,开展普惠性的课后社团或志愿者服务。三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艺术、体育等社会专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艺体等相关服务,逐步形成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五、工作流程
(一)服务公示。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方案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项目,以及项目负责教师和注意事项。
(二)报名编班。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学校要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以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为主;如校内教师不足,可聘请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校外机构到校内组织开展活动;鼓励和支持品德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专业教练、志愿者以及热心家长共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外聘(请)人员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由学校负责审核、聘用,并签订聘用责任书,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及待遇报酬,聘用及相关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备案。课后服务人员配备、服务报酬、经费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等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原则上按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广大教师应积极主动介入和参与课后服务,原则上按以下三类人员配备:(1)辅导教师:按每班35名学生配1名教师(在此基础上,如余数超15名但不达35名,也按1名教师配备),每100名学生增配1名教师协助。(2)带班领导: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少于500人的学校每天配1名带班领导;参与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配2名带班领导。(3)保障人员:医疗、保安等后勤人员配备原则上不超过3名,500人以上的可共增加1名。
2.服务报酬。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服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服务报酬:
每人每课时(40-45分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参考当地聘请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每学期按实际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按学期结算和发放;服务报酬费发放要进行校内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和县教育局的监督。
3.经费来源。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当地政府、社会、家长共同承担:一是由县总工会和
财政局每学期视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集团化办学的分校或校区单独核算)。二是不足部分由社会捐助、学校公用经费、或由家长委员会与所在校测算商定并经公示后,向自愿申请参加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予以解决。
4.拨付程序。每学期开学后,学校将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再分别向县总工会和财政局申请补助金额。县总工会和财政局分别于每年的5月底、12月底前将本学期补助拨付到每所学校。
5.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购买活动课程和物品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原则:一是课后服务经费收支使用应实事求是,及时做好服务费用的结算工作,并定期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等亟需服务的学生_,在费用方面应予以照顾和酌情减免,减免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教育民生的工程,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推进“扩面提质"。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力争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能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乡镇和
农村学校也应结合家长需求积极推进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形式。
(三)鼓励多方参与。鼓励有资质、有条件的社区、青少年宫、校外活动中心等机构积极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供家长自愿选择。
鼓励和支持文化、体育、科协、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向学校提供公益性服务活动。鼓励学校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学生安全。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学校要购买“校方责任险",建议有条件的家长为孩子购买“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学生平安险"等;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课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行课后智能服务,努力实现学生家长在线申请、自动统计、自动编班、离校告知等管理功能,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水平。
(六)健全监管机制。结合省纪委“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七)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应于每学期幵学后X天内将本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上一学期开展情况上报XXX县教育局(小学报送初教股、中学报送中教股)。初教股联系电话:XXXXXX,邮箱:
-----------------------------------------;中教股联系电话:
XXXXXXX,邮箱:xxxxxXX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城教【2021】56号文《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