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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研讨发言

发布时间:2023/5/29 12:20:23 字数:5392
【提纲】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重要意义。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一)治理体系存在不足。(二)治理队伍建设滞后。(三)科技赋能不够充分。(四)法治保障力度不够。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对策。(一)优化多元共治治理体系。(二)提升治理队伍建设水平。(三)科技赋能提高治理质效。(四)依法治理提高保障能力。
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研讨发言
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重要意义
近年来,越多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问题,但是关于其确切内涵,学界目前并无统一的理论界定。代表性观点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涵摄了空间融合、组织协同、社区导向、技术嵌入等基本要义。”这一观点指明了治理现代化涉及的主要领域。__报告提出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以下简称“四化”)的要求,则提供了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点位。“四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_意蕴。社会化强调的是,在坚持党和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的前提下,整合各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而突出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发展方向。法治化彰显的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底色,不仅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智能化突出的是,在社会治理面临网络化数字化时代的诸多新挑战时,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专业化则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应该体现专业水准,同时应该有专业人才保障。
__以来,以_同志为_的_高度重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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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问题,很多都与政府本身定位不清晰有关。从结果上看,无论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都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影响了市域社会治理效果。第二,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由于灰色或者不法利益驱动,部分市场业主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铤而走险突破法律底线,进而形成社会风险点,威胁社会秩序。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对市域社会治理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重点关注。第三,社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的良性运作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实际,从市域社会治理需要看,无论是社会组织数量,还是实际扮演的角色都有欠缺。一方面,数量不足降低了社会组织的存在感;另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成立时间较短,囿于人员数量有限和工作经验不足等因素,导致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较小。
(二)治理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的治理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
第一,部分干部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治理工作只是阶段性任务,属于“运动式”工作,因而不能做到全力以赴。第二,少数干部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市域社会治理定位市域空间,处置的矛盾常常敏感复杂,需要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既要精准理解相关法律,又要熟悉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同时还要掌
握必要的工作技巧。严格来说,少数干部距离能力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制约了治理队伍的战斗力。第三,治理队伍资源分配不尽合理。人员配置方面,城区多于县域,中心城区多于偏远城区,因人手紧张,削弱了社会治理应对能力。第四,专业人才不足。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如果不能配齐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才,不仅会导致部分工作处置滞后,而且也无法保证那些需要较强专业知识储备的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阻碍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科技赋能不够充分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格局,建成投用“一网统管”平台,全面实现城区网格员专职化,在科技赋能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距离智能化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一,数据信息共享存在难点。由于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存在短板,造成市域范围内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过程中产生不愿共享、不能共享等问题,从而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孤岛”的存在,一方面,提高了社会治理成本;另一方面,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原则,不符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第二,智能化过程中存在监管难题。监管难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特定的历史条件与技术水平限制;另一方面,智能化以复杂的数据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极强的专业性也给监管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第三,对于技术公平赋能缺乏关照。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因为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老龄人口比例更高,这是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疫情期间,老年人出入扫码和居家网购等环节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反映出技术公平赋能有待改进。
(四)法治保障力度不够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是依法治理。
近年来,*在依法治市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还存在法治保障力度不够的问题。第一,地方立法未能充分开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及*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市于2016年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2017年以来,地方立法涵盖物业管理、露天市场管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等领域。但是,对于日益重要的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还没有考虑进去,造成市域立法供给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第二,行政执法规范性有所欠缺。
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在法的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从*行政执法情况来看,多数时候能够做到规范执法,但也确实还存在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等现象。成因不仅包括同级机构间及同一系统内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也与部分执法人员的违规操作有关。第三,司法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司法承担着守护法治底线的重要职能,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其作用不可替代。从法院视角看,近年来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这些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对策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也是*加快“三个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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