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的新生每人x元,xx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x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所在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1.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高等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x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x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x元,各高校可参照本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分为x、x、x元三档。
资助面: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
(1)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
银行xx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x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x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
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承办)
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xx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x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x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10月1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5.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入学时,向所在高校申请。
7.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研究生教育阶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x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x万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20xx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省级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x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x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