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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整治“三违”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11/29 20:59:21 字数:6206
在全县整治“三违”工作会上的讲话
----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三违”行为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全市“三违”集中整治会议精神,组织全县上下集中整治“三违”问题,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再掀我县综合整治工作高潮,推动我县城乡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和法制化。刚才,X同志宣读了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三违”整治工作方案,这个方案是经过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确定的。相关的X个职能部门和X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去年年初,就“三违”整治工作,我提了两个目标,一要创建“无违建县”,二要以查办案件为主打虎。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现在来看,创建“无违建县”的目标基本实现,至少在县城规划区内基本实现。但是查办案件、打虎的目标并没有实现,差距还很大,至少距离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刚才表态的这8个部门和还没表态的相关部门,去年县整治办交办的一些案件没有明显进展。在上一次的县委常委会上,研究了一个意见,就是在两个月以内,去年县整治办交办的案件,要是再办不下去,涉及到的这些部门主要负责人,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顶着、拖着不办的,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要主动介入调查。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持续加压我县自2018年8月开展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城市建设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以来,查处土地、建设违法违规案件X宗,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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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率;有的未办理许可证开工建设,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先形成违法事实。虽然县委、县政府提出并落实了分类处理意见,但仍有少数人在等待观望,不仅不主动落实,还与相关部门软磨硬抗,同时我们有些职能部门之间也在推诿扯皮。有些开发商自以为聪明绝顶,实际上是糊涂透顶,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和这些人沆瀣一气,再不借着这次全市集中整治“三违”问题的机遇抓紧整改到位,将来定会悔之晚矣。在乡镇区,有的没有用地计划、没有规划或改变规划建设;有的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大肆占用耕地搞房地产开发;有的违法建设的房屋质量低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职能部门和乡镇对违法违规建设视若无物,既不制止,也不处理,可以说是坐视违法建筑建成,还有一些乡镇整条街都是违法建筑。在农村,不少群众缺乏规划意识,乱搭乱建现象一直比较严重,有的宅基地没有经过审批就开工建设;有的将房屋建在道路两边,特别是在国道、省道及我县精品旅游线路两侧,形成骑路建筑;还有一些地方借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的名义,行违法违规开发之实。
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就是任何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要认为“三违”整治搞两个月就不搞了,或者搞两年就不搞了。现在一些开发商和为开发商办过事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说天天都在期望着“三违”整治行动抓紧时间过去,期望着纪委监委和检察院不要介入,还在心存侥幸。没有法律的震慑和相关人员的查处,就不会有好的整治效果,说一千道一万,一定要亮剑。所以我一直说“三违”整治是一场战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场战争中我们务求必胜,不胜决不收兵,县委、县政府将把“三违”整治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形成一种新常态、一种新气候。
二、迅速整改“三违”整治工作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全县上下必须迅速行动,严厉整治,形成强大震慑,维护良好的城乡建设秩序。
一要立查立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三违”整治要实现全覆盖,我们以前搞了三年主要是在县城规划区内,这一次不仅是针对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国道及省道等干线公路两旁,关键是扩面到201X年以来全县城乡已建成和在建项目用地、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查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就是查事和查人是结合在一起的,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所以省委巡视组指出土地建设领域“三违”问题突出,个别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突出,既要进行“三违”整治,又要对个别部门和基层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是双管齐下。会后,县国土、住建、人防、林业、交通、税务等部门及各乡镇区要依据职能职责,对已建成和在建项目逐一排查清理,每个项目都要查清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违法类型,彻底摸清底数,登记建档,确保问题清楚,资料翔实,情况全面。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清查清理仍由县整治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各乡镇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查的范围要涵盖辖区所有行政村和居民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清查摸底工作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谁清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如果发现在清查摸底过程中有包庇、瞒报、漏报行为的,无论是谁,一律先停职,再追责。明明是违法建筑,清查不出来的,属于哪个部门,就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及具体清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要从严从快。所有清查出来的“三违”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公开公示,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要求。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先期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整治办备案。这次集中整治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所有规划上的问题住建部门调查处理,所有土地上的问题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原来县整治办已经调查处理的,交办给局委的案件,一个月之内要有明显进展。部门负责人要真正重视,真心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亲自负责,亲自办案,绝不能具体案件情况一问三不知。请祁县长牵头,袁书记指导,把案件查办和移交的流程建立起来,从交给部门到办理完毕就是10天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这个城乡规划法明确了乡镇具有执法主体地位,各乡镇要按照职责权限对“三违”问题作出处理。乡镇就是辖区范围之内的责任主体,清查清理是主体,处理也是主体,依法拆除也是主体。对违法违规建设比较突出的乡镇,县里面要选择一、两个作为重点予以整治。县纪委监委要牵头建立干预插手整治案件登记备案制度,任何人一律不得说情,出现苗头或者是发现违纪线索的,纪检监察机关要立即介入,一查到底。对于前期综合整治活动中没有处理到位的案件,县整治办牵头,压力传导到部门,责任交给部门,集中一个月时间处理完毕,同时,坚持分类处理原则,一类一类研究、一宗一宗调查,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凡是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报、自觉接受处理的,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或者依据《X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城市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分类处理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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