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研究考核工作,高位推动顶格推进,分管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坚持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考核引领;聚焦“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结合全县发展实际对招商营商及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实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和经济运行“同调度、同推进”,建立清单化、闭环式落实机制,按时间节点督促调度相关单位,有力有效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完成。2023年对15个单位发出10个工作提示函,9个单位在全县年度综合考核调度会上作发言。
三、考党建成效,提实绩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
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全过程,注重对各领域党建引领推动发展、党建与业务融合、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考核,统筹推动各领域党建提质增效。采取党组织书记
述职、民主测评及现场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了解其党建工作成效,重点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日常监测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同时,将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作为被考核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实行“3个不得”即:明确党建工作成效考核达不到“好”等次的乡镇(街道)和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不得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第一”等次、党委(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副职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四、抓“六挂钩”落实,强考用结合。坚持考用结合、注重增强原则,严格实行“六个挂钩”,在全县形成能上能下、有奖有惩的正确导向。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评定为“第一”等次的单位或部门进行表扬,考核结果为“第四”等次的乡镇(街道)和单位,须向县委、县政府书面作出检讨,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