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基本情况。四是超医保支付限制条件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二、好的方面。(一)组织严密,互学相长。(二)锤炼本领,提升能力。(三)检出问题,完善制度。三、存在问题。(一)对培训内容学习不够。(二)执法综合能力还较弱。(三)上下联动还不够顺畅。四、下步工作。(一)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二)加强成果后续运用。(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四)健全长效机制建设。
,集思广益、反复论证,确保违规问题定性准确、定量精准。在此次交叉检查中,*局检查组、*局检查组表现突出,工作中始终秉承“说服医院前,先说服自己”的严谨态度,在检查组成员的团结协作下,高质高效完成了检查任务,促进了交叉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三)检出问题,完善制度。此次交叉检查采取“市局组织、各县交叉、属地配合”模式开展,以“练兵”与“实战”相结合,锻炼了我市医保系统基金监管队伍,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执行和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基金监管制度和手段。本次交叉互检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基金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开拓了监管视野、历练了监管技能、形成了监管合力,解决了检查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下一步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充分发挥交叉检查“利剑”作用,有效遏制了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使得过度诊疗、“套餐式”检查检验等诊疗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充分保障了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巩固了“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的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织密筑牢医疗保障网,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对培训内容学习不够。虽然交叉检查启动前,市医保局组织了集中检前培训,就交叉检查工作流程、检查重点和方法、证据资料的收集、文书的规范制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但从现场检查过程来看,部分检查组对培训内容学习研究不够,致使出现上报材料不及时、证据材料收集不齐全等情况。比如针对部分中医、康复理疗项目,要求进行现场询问的,部分检查组并未制作询问笔录,为后期核查埋下“翻供”的隐患;再如,个别检查组直接将市局筛查出的可疑数据明细清单全部提供给被检机构进行核对,让其“自证清白”,无形中增加了被检机构的人力与查阅病历工作量。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进度与检查效果。各地医保执法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梳理
总结,不断提升医保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执法综合能力还较弱。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数据先行”为原则,通过提前提取医保报销数据、充分做好数据比对分析、列出检查重点项目、筛选出疑点线索问题,为现场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和线索依据。从此次交叉检查情况来看,部分检查组在大数据分析运用、现场检查技巧、查实问题能力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个别检查组制作的情况反馈表与反馈报告所涉及的违规问题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反映出检查工作不细致、不严谨,也有失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再如,个别检查组存在最终确定的违规行为与市医保局筛选出的疑点线索相差较大的情况,当然这确有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方面的原因,但也不排除个别检查组或多或少存在着“选择项目挑着查”“大额项目不敢判”的“同情心”“老好人”思想在作祟,这与严格、公正的执法原则是不相符的。上述现象表明,全市医保执法部门迫切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理顺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综合素质能力。
(三)上下联动还不够顺畅。此次交叉检查,市医保局成立了业务指导组,旨在对各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巡回业务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效果来看,检查工作中还存在巡回指导不到位、上下联动不顺畅等问题。比如个别检查组对指导组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坚持己见,导致属地医保部门后期不断收到被检医疗机构的陈述申辩材料,给后续处理工作带来一定麻烦;个别检查组甚至还存在工作目的与着力点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局检查组在实施过程中碰到难点疑点问题时绕道推诿,将问题转嫁给市局指导组,并且在现场化解问题时与市局指导组不同向同行、不担当作为;另外,由于市局业务指导组在每地的指导时间短暂,加之电话沟通效果不佳,导致业务指导组对各组的检查工作指导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交叉检查的工作质效,上下联动的方式方法亟待进一步改进。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下一步,被检单位的属地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同时要督促属地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问题清单,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坚决态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务实整改,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一改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