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改革探索。(一)坚持机构优化设置,突出乡镇主责主业。(二)坚持权责重构,增强乡镇统筹能力。一是强化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二是建立职责准入制度。三是实施职责清单管理。(三)坚持协同高效,构建基层综合审批执法体系。一是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四)坚持资源整合,增加基层治理合力。一是下沉人员编制。二是下沉派驻力量。三是打破中层干部职数壁垒。(五)坚持“纵向”流动,激发基层干部活力。一是加大乡镇人员补充力度。二是建立“乡招县选”人员活动机制。二、存在问题。(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仍有不足。一是下放权限还有差距。二是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二)属地管理_面临一些障碍。(三)机构设置还有进一步优化空间。(四)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一是岗位设置不合理。二是知识结构不合理。三、对策和建议。(一)多措并举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一是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二是充分下放执法权。三是健全县乡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四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二)探索属地管理_新模式。(三)进一步整合机构设置,制定乡镇机构职责清单。二是将机构设置与领导班子职务设置有机结合,统筹分工。(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科学合理设置乡镇事业机构岗位比例,增加专业技术岗位。三是合理限定乡镇公开招聘的专业构成,提高基层专业人才
县、乡职责不清问题,编制公布《市乡镇“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安全、市场监管、农业
农村等六大领域81项事项,逐条明确了县、乡两级“谁主责、谁配合”的主次关系和职责分工,乡镇承担主体责任的仅15项。编制公布《市乡镇职责清单》,梳理乡镇职责163项,明确了乡镇在基层党建、经济发展、乡村建设、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综合协调等八个方面的主责主业,构建了“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高效治理新格局。
(三)坚持协同高效,构建基层综合审批执法体系。着眼解决乡镇企业群众“跑路多、办事难”顽疾和基层行政执法错位、监管缺失难题,强化便民服务,推进综合执法。
一是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乡镇统一设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应进则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将乡镇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上级派驻机构的业务窗口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等服务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进乡镇审批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化,推动便民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33个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下沉村(社区)办理。
二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整合乡镇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场地标准、执法标识、执法流程、文书格式,实体化高标准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梳理乡镇涉企涉群高频、简易执法事项,纳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采取依法赋权方式,明确以乡镇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乡镇与市直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坚持资源整合,增加基层治理合力。事多人少、人员编制力量不足是长期困扰乡镇工作效率的一个难题。一方面,乡镇自身力量薄弱、干部整体素质偏低,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市直部门在乡镇的派驻机构单线作战,力量分散,条块“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市委编办从解决编制较少、条块统筹不够问题入手,通过下沉人员编制、创新用人用编制度,整合条块资源,充实基层力量。
一是下沉人员编制。通过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撤并、空余编制收回等途径,先后为乡镇下沉事业编制666名,乡镇事业编制较改革下沉前增加了近1倍。
二是下沉派驻力量。除公安、司法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_的机构外,将市直部门设置在乡镇的市场监管所、资源规划所、
财政所等机构下划乡镇“属地管理”,进一步增强乡镇工作力量。
三是打破中层干部职数壁垒。改变以往有限行政编制对行政机构中层领导职数的限制,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赋予乡镇党委政府中层领导职数调配权限,即县级根据乡镇规模和编制总量,核定各乡镇行政事业中层职数总量,由乡镇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分配中层职数,进一步提高中层领导职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五)坚持“纵向”流动,激发基层干部活力。围绕真心真情关怀、支持基层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干部“纵向”流通机制,充分释放基层干事创业活力。
一是加大乡镇人员补充力度。一方面,连续三年为乡镇(街道)招聘补充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累计招聘507人,安置74名退役士官,乡镇机关事业人员较2019年增加40%。另一方面,限定乡镇新进人员至少在乡镇服务三年,服务期内严禁市直单位借调抽调,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二是建立“乡招县选”人员活动机制。明确市直单位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都要从乡镇工作满三年的工作人员中进行选调,选调时,充分考虑其在乡镇期间工作表现,形成“乡招县选”的良性人员循环,进而锤炼一支熟悉乡镇情况、会做群众工作,能接“天线”、善接“地气”的干部队伍。三是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平安建设办公室评估达标后,可审批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备为副科级,有效打破事业编制干部晋升“天花板”,为基层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机构职能更加明确、县乡关系更加顺畅、编制人员更加充实,但与基层精细化、精准化治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在管理_机制方面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仍有不足。目前,乡镇执法力量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下放权限还有差距。比如城管执法方面有几百项行政处罚权限,但实际下放的只有几十项,这就造成实际执法过程中,市直、乡镇都要对同一执法对象进行监督,在实际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