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明确范围,细化标准。二、集中部署,深入发动。三、内外并重,强化培训。四、紧盯重点,警示约谈。五、单位自查,公开承诺。六、条线结合,推动排查。七、严格执法,履职到位。八、多措并举,联合惩戒。九、深化宣传,舆论引导。十、定期调度,强化督导。
责任。随着整治工作的推进,要提请政府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要推动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的负责人。同时,我们要集中对辖区大型连锁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约谈。
五、单位自查,公开承诺。总队将按照9+4类场所整治标准,同步编制自检自查手册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模版,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地区、分行业系统组织单位开展自检自查,明确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的具体方式和载体。手册和承诺书模板下发后,各地要分类列出推进计划节点,督促单位在5月底前,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责任,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以落实防范措施)。
六、条线结合,推动排查。要请进来,召集行业部门、大型连锁企业召开推进会、座谈会,通报行业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
总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共商加强条线消防安全管理。通过一个部门带动整个行业,利用一个集团管好连锁企业;要走出去,深入行业部门、大型连锁企业开展
调研指导,按照一部门一意见,一行业一对策的方式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推动行业企业逐个系统、逐类场所、逐项问题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地建立台帐,落实规范管理,此项工作要在8月25日前完成。
七、严格执法,履职到位。各地要充分发挥我们主推手、主力军的作用,强化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严格规范精准的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提高执法的效能。要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的情况,加强执法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虚假承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查封的要查封、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要处理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关系,把握好规范性执法和专项行动执法的尺度,两项工作要不折不扣同时进行、一并开展。同时,要将营商监督管理局纳入专项行动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正确协调处理严格执法与营商环境的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细化9+4类场所的列管范围,专门组织召开会议,推动公安派出所对9+4类场所独立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要对较大以上火灾、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以及电气火灾等火灾事故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通过严惩事故责任方,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总队将分类成立全省专家库,对于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八、多措并举,联合惩戒。总队将积极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各地在排查治理中,要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利用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震慑违法行为。
九、深化宣传,舆论引导。总队将按照“每月一主题”模式,组织各地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拟定语言精炼、鼓动性强的行动口号。各地要按照宣传主题和时间节点要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作用,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节目和提示风险、普及常识。要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在主流媒体设立曝光台,用足记者随机采访、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媒体集中曝光,通过y论监督倒逼隐患的整改。近期,部局将以应急管理部的名义发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告,待通告下发后总队将组织各地开展广泛张贴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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