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为党的建设实践所验证并不断丰富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本质内涵
民主集中制有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它主要由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具体规范三部分组成。基本原则就是党章中规定的六条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主要包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等几大类。至于具体规范就更多了,像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议事的规则和程序等等。今天重点讲讲基本原则和本质内涵。
(一)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六个方面
1.“四个服从”原则。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处理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秩序的总原则、总概括。其中,少数服从多数是基础,因为其他三个服从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党的组织对于党员个人来说,它代表着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是因为上级组织代表着比下级组织更大的多数。全党服从中央,也是因为中央代表着全党的多数。“四个服从”既是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_将“四个服从”称之为我们党“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强调指出:“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无条件地坚持这些组织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些铁的纪律。
2.选举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一规定,确立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和权力授受的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列宁曾明确指出,一切政治问题都用征询全体党员意见的方式来决定是不可能的,这将是永无休止的、劳神费力的、毫无成效的表决。在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党员代表来处理。因此,只有经过选举,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并具有真正的权威。
3.党的领导机关原则。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在党内的重要地位,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领会这一原则的精神实质,应注意把握两个方面:第一,要强化“最高领导机关”的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第二,要明确同级党的领导机关内的职权划分。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
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三者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了权力有序配置和科学运行的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和克服权力倒置的现象,杜绝党组织负责人的权力超越职权范围、凌驾于组织之上。
4.处理上下级组织间工作关系原则。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_、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一规定,是对“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所作的重要补充。它既体现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之间关系的准则。认真实行这条原则,才能既保证上级的领导威信,又发挥下级的主动性。正确处理上下级组织间的工作关系,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上级组织对本来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事事不放心不放手,进行不适当的干预,甚至包办代替,正如_批评的,“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另一种是下级组织对一些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和本应由自己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问题,不敢负责,怕麻烦,优柔寡断甚至推诿扯皮,把问题和矛盾交给上级组织。
5.党委领导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党的集体领导原则。
6.禁止个人崇拜原则。党章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这是吸取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文化大gemin”教训作出的新规定,它是正确处理党的领袖同党和人民关系的基本准则。个人崇拜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产物,同工人阶级政党的性质格格不入。搞个人崇拜,必然导致一言堂、家长制,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反对。但是,禁止个人崇拜,绝不是反对一切权威,贬低或否认领袖的作用。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内涵的科学概括,表明民主集中制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既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也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只能是“相结合”。这一概括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集中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正如_指出的那样:“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也就是说,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具体讲,就是党组织在研究某一问题时,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比如民主测评、个别谈心、调查研究等方法,把广大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使集中能够真正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
二是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发扬民主的过程是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是有领导、有秩序、有纪律、有法制的民主,而不是分散主义、_主义的民主,更不能讲绝对“民主”,搞极端民主化。
三是民主和集中是个有机的统一体。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和条件的,二者都不能单独地、孤立地存在。民主是集中的前提,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升华,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在实践中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个是民主流于形式,有的正副书记在实施集中时,不管其他同志讲了什么意见,都按自己事先想好的集中,别人的意见根本不听、讲了白讲;另一个是有的委员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民主意识过强,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就认为正副书记不民主,就发牢骚、说怪话。这都是不能正确处理集中与民主关系的表现。我们既不能因强调民主而否定集中,也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