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末科技担保业务在保余额2.71亿元,1-3月担保2.34亿元。更好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和
银行体系优势,推动5家银行和4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参与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合作,已投放2笔、400万元。加强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劝耕贷”业务,8月末担保余额2.90亿元。推动煤化工基地与*农商行、省普惠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园区贷”,已授信2600万元。截至3月末,全市新型政银担在保余额41.65亿元,1-8月担保9.18亿元。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行业经营。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对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规、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开展年度现场检查。依托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系统,加强非现场监管。督促县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履行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辖区公司完善制度流程、规范经营行为。
(四)发挥合力作用,化解不良资产。公安、法院、
财政、金融等单位加强联动,与融资担保公司共享代偿案件应偿企业的资产等信息,协助担保公司扣划执行款项,加大担保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支持担保公司与国厚资产、中安资产合作,通过招标、竞价或打折、打包等方式,将所获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以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累计追回担保代偿资金2.77亿元,其中市同创担保公司追回2.06亿元。
二、存在问题
(一)融资担保实力不强。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体量与周边一些地市相比普遍较小,如市同创担保仅7亿元,而*市融资担保公司为15亿元,*市信用融资担保公司为15.42亿元,我市融资担保能力受注册资本所限,近两年业务开展在全省位次靠后。此外,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无法完全覆盖经营成本,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影响持续性发展。
(二)_机制不畅。市同创担保公司及三区担保公司均为建投集团子公司,受管理_约束,审批权限受限,加上盈利考核要求,专业人员缺乏,杠杆撬动作用未能发挥。从其他地市看,*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均独立于地方建投公司以外运营,具有自主决策权和独立经营的优势。如*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与我市同创担保基本持平,但由于该公司具备自主创新业务产品的能力,近年来先后开办了“小微担”“农信担”等业务,其担保业务量一直居全省前列。
(三)担保代偿处置较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立足于支小支农,服务_规模偏小偏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加上经济下行压力,违约事件时有发生,融资担保公司代偿增加。在担保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受评估、拍卖等诸多因素制约,处置周期较长。目前抵押资产大多属于厂房、机器设备,前期代偿业务部分为企业互保联保,变现清偿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提升融资担保能力。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持续补充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担保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增加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拓展银担合作空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与省担保合作,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信用担保集团的支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国家“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政策,在控制风险前提下,稳步开展信用担保服务,扩大信用担保比重。
(二)理顺_机制。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独立运营,并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决策,从事经营活动。市同创担保公司应纳入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单独进行考核,并立足于政策性定位,取消盈利考核指标,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