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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 19:41:27 字数:14136
【提纲】一、总体要求。二、整改任务。(一)责任落实方面1.反映“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最为突出。(二)政策落实方面1.反映“有法不依”的问题仍然明显。(三)工作落实方面。(四)具体问题方面。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二)坚持标本兼治。(三)扎实推进整改。(四)严格督查落实。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营商函〔2021〕126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全市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__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巡视工作安排部署,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勤快严实精细廉”工作作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整改目标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抓好当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切实做到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反馈问题全见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干部作风得到有效改善。
二、整改任务
(一)责任落实方面1.反映“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最为突出。
(1)政治站位不够高。对照__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部分市县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要求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理解不够深刻,认识不够到位,认为是“软任务”“软环境”,尚未真正作为重大任务去推动落实。
整改措施:
坚决贯彻__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深入学习__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按照_、_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理论讲师团,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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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要求差距较大,“单打独斗”现象比较明显,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时有发生,让企业疲于应付。
整改措施:
①进一步发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②统筹协调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牵头单位,建立“季度推进、半年点评、年度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XX供电局,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整体工作,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督促通报。将经营范围规范化工作与“证照分离”改革同步推广实施,切实指导各县区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④发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做好随机抽查检查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5)市县党委落实属地责任不够有力。有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短板;有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弱项;有的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创新突破有差距。2019年丝博会暨西洽会签约省际合作协议项目278个,协议转合同项目41个,协议项目转合同率仅为14.7%。尤其是签约利用外资的12个协议项目,转合同率为“零”。
整改措施:
①市县党委夯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②建立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机制,促进招商签约项目转为合同项目,提高签约落地率。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③对上年度市级重点暨市级领导包抓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督促项目加快建设。推进市级集中签约合同项目的落地工作。
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6)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效。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查处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监督执纪存在“三多三少”,一般问题多、典型案件少,梳理线索多、立案查处少,普通干部多、领导干部少,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个别市区和部分区县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至今“零”查处。
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的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台账,优先处置,定期销号。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②驻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所驻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责任,对工作中责任、作风及违纪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驻市级各部门纪检组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3.反映“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最为普遍。
(7)各市区推进改革的力度不一,营商环境改善不均衡。
整改措施:
①对照陕西省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问题,督促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2021年10月底前完成②对_第七次大督查发现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典型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8)从各指标看,政府采购、获得用水用电等指标相对落后,特别是有些指标市区之间存在明显差距。
整改措施:
①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聚焦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XX供电局,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②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发布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③优化用水报装流程,推行用水报装“企业承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强供水能力建设,推广使用智能水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④推动电网企业加强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创新,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低压接入的容量上限标准,将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红线,并尽可能延伸高压用户电网投资界面。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XX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9)从先进地区看,企业办事依然较为繁杂,建筑许可平均办理环节达21个,与国内先进地区仅为6个相比差距甚远。
整改措施:
①加快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②持续做好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抓好《关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等改革措施的落地。根据“体外循环”专项整治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合并办理环节。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时限要求:长期(2021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政策落实方面1.反映“有法不依”的问题仍然明显。
(10)学习宣传不够深入。一些市县和部门对《条例》内容还不完全掌握,对涉及的政策措施理解不到位;法规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作不够扎实有效,宣传方法不够灵活,覆盖面不够广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氛围不够浓厚;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对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不甚清楚。
整改措施:
①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将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八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②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时限要求: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11)贯彻落实还有差距。座谈了解和实地检查中,大部分民营企业反映在市场准入方面还不能同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在进入一些行业领域时受到限制或者被提高门槛,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在项目建设领域,对民营企业还存在顾虑和偏见,不少民营企业认为“处在生物链最末端”;引导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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