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现状情况。二、指导思想。三、总体要求。(一)治理思路。(二)基本原则。1、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2、坚持科学规划、全面节约、重点保护,可持续高效发展。3、坚持政府主导、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全社会共同参与。4、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与保护。(三)治理目标。四、治理范围。五、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定远超采区治理。(二)三角城超采区治理。(三)宛川河超采区治理。三是对不符合铁路、公路和机场等特殊场所保护管理规定的机井,无条件关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强化协调,密切配合。(三)强化落实,加强督查。(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重点,全面节约用水,充分挖掘农业灌溉的节水潜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化可持续发展思路,保证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的实现。
3.坚持政府主导、制度保障、综合治理,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乡镇分区,三电灌区和引洮一期配套工程水资源置换,明确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实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地方政府属地负责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关压和封存超采区部分机井,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4.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与保护。以引洮一期榆中配套工程受水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和三电灌溉保灌区为重点,以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为目标,根据“三大工程”建设进度,稳步推进水资源置换工作,科学制定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工作计划。
(三)治理目标
根据我县地下水超采区的水文水资源条件,结合地下水超采区现状、依托引洮一期、三电现有工程供水水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到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到2020年底,全县3个超采区压减水量达到652.02万立方米,使地下水水位回升,用水总量控制在0.6681亿立方米内,不再出现新的超采区。
四、治理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范围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222号)划定的定远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三角城浅层中型一般超采区、宛川河浅层小型严重超采区。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榆中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限量取水、封存和关停等方式落实压减任务。其中:对于用水水源以井水为主的蔬菜区和人饮用水,通过计划用水管理和安装计量设施,采取限量取水方式压减地下水;对于县城、
农村集中安置点、新农村周边的部分机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通过封存方式,建立备用井登记、建档、维护和监督制度,保证在特殊事件或应急情况下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有条件的可作为地下水动态监测井;对于铁路、公路和机场等特殊场所保护范围内的机井,一律无条件关停;对于引洮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和生活用水机井,一律无条件关停。
(一)定远超采区治理
治理任务:压减采水量33.98万立方米。2017-2018年利用三电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后供水能力提高,实施泵站延伸扩灌工程和水资源置换工程,扩大三电工程供水范围,在三电上水期间,采取限量、限电措施,封存机井,已完成压减采水量33.98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三电管理处、县工信局、县引洮局、省水投榆中供水公司、县
供电公司、相关企事业单位
治理目标:继续加大压减量
(二)三角城超采区治理
治理任务:压减采水量43.26万立方米。2017年至2018年利用三电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后供水能力提高,实施泵站延伸扩灌工程和水资源置换工程,扩大三电工程供水范围,在三电上水期间,采取限量、限电措施,封存机井,已完成压减采水量43.26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三电管理处、县工信局、县引洮局、省水投榆中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相关企事业单位
治理目标:结合生态创新城建设灌溉面积逐年缩减现状,有序关停规划范围内机井,继续加大压减量。
(三)宛川河超采区治理
治理任务:压减采水量574.78万立方米。一是利用三电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后供水能力提高,实施泵站延伸扩灌工程和水资源置换工程,扩大三电工程供水范围,在三电上水期间,采取限量、限电措施,封存机井,压减采水量317.97万立方米;二是利用引洮一期工程分配给甘草、高崖镇农业灌溉用水置换宛川河超采区取水量,在三电上水期间,采取限量、限电措施,封存机井,压减采水量256.81万立方米;
三是对不符合铁路、公路和机场等特殊场所保护管理规定的机井,无条件关停。已完成压减采水量508.97万立方米,未完成65.81万立方米。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三电管理处、县工信局、县引洮局县供电公司、相关企事业单位
治理目标:2020年12月底完成压减量6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