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文鼎文库首页

乡镇村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2/21 11:14:47 字数:3231
【提纲】(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三)鼓励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宽容失误。(四)注重抓早抓小,立足预防,及时纠错。(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一)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三)在推进改革和_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四)在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敢于担当、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五)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服务优先、效率优先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七)在处理重特大事故、_性事件、突发性案件中,因果断决策、及时应对处置出现一定失误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八)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九)在涉及全局利益工作中,因维护大局、主动放弃局部利益引发内部矛盾和不满的。(十)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一)申请。(二)核实。(三)认定。(四)反馈。(五)备案。(一)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评优评先不受影响。(二)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不受影响。(三)党代表、
乡镇村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着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村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高效履职的良好氛围,根据《××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容错纠错是指村三委干部在干净高效干事、履职担当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容错纠错适用于各行政村村三委干部,由镇党委、镇政府受理并实施。
第三条容错纠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依纪依法,坚守底线;
(二)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宽严相济;
(三)鼓励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宽容失误;
(四)注重抓早抓小,立足预防,及时纠错;
(五)支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激发活力。
第四条容错纠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贯彻落实__“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改革者、
……(文鼎文库www.wentop.com此处省略627字。不往下看了,点击下载全文)…… 
的;
(八)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九)在涉及全局利益工作中,因维护大局、主动放弃局部利益引发内部矛盾和不满的;
(十)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一)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十二)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
(十三)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第七条认定容错免责的程序:
(一)申请。村三委干部应在启动问责程序7个工作日内,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核实。镇党委、镇政府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充分听取村三委干部的申诉意见,1个月之内形成调查报告。对不符合容错的,向申请者解释答复。
(三)认定。调查核实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对照容错情形,在10个工作日内,初步认定容错免责、容错减责和不予容错的决定。
对一时难以定论的,可以暂缓作出决定,一般暂缓时间不超过1个月,期满后给予结论性意见。
(四)反馈。认定结论在镇党委、镇政府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提出申请的村三委干部反馈。属于免责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备案。镇党委、镇政府应及时将认定结果报上级党委、政府,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和考核部门备案。容错调查认定材料形成专卷,存档备查。
第八条镇党委、镇政府在对村三委干部问责追责过程中,发现问责追责对象具备容错条件的,应主动启动容错认定程序。
第九条经认定予以容错的村三委干部,可在以下方面给予免责或减责:
(一)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二)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对确需问责追责的村三委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容错:
(一)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借干事创业之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的,在推进落实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为政不为,以及影响、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等行为的;
(二)在改革创新中,对失误或错误抱着无所谓态度,不讲科学、不看实际、不循规律、不计后果,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职位、权力和平台,当作自己的实验室、试验田,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一错再错、步步行错的;
(三)在同一工作、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或错误的。
第十一条实施容错免责,坚决反对消极腐败和变相纵容庇护。对在容错调查认定中弄虚作假、偏袒包庇腐败的行为,从严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健全纠错整改机制。对存在失误偏差或过错的村三委干部,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偏差,改正错误。
(一)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管。镇党委、镇政府要通过廉政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综合研判、专项检查、效能督查等措施,重申纪律规定,认真查摆问题,把脉分析原因,即查即纠,立行立改,及时纠偏。
(二)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错误。村支书是行政村及村班子成员纠错的领导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诫勉谈话或提醒约谈,限期督办整改。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责令纠错通知书,责令相关行政村完善机制措施后组织村三委限期整改提升。
(三)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 ……
预览结束,全文3231字,当前显示1986字,还剩1245字
本文6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