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把牢政治方向,以_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一)深学笃行,贯彻_法治思想。(二)压实责任,强化法治建设担当。(三)优化机制,完善法治推进体系。二、聚焦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提升办税缴费效能。二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四是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二)深化税收执法_改革,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三)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能力,保障税收安全。一是筑牢税收征管法治防线。二是建强税收应急处置力量。(四)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促进征纳和谐。一是构建“大调解”格局。二是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一是建强实体服务平台。二是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税法意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三是加强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七)深化政务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稳步推进公开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三是做好网民留言办理。三、正视问题挑战,精准发力补齐税收法治建设问题短板。(一)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税收法治宣
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
2025年,税务局坚持以_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聚焦
税务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地方经济_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_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一)深学笃行,贯彻_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_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体推进落实_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跟进学习_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文章180次。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课程300余场,培训人数达5000余人次,推动_法治思想贯穿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二)压实责任,强化法治建设担当。局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制度引领,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持续完善职责明确、
线试运行,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发布投诉举报公告,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全年共受理并办结涉税涉费投诉举报案件200件,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达98%。
四是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对D级纳税人加强监管和惩戒。升级“税务信用码”小程序,上线信易贷、信易办等30个优惠场景,入驻金融机构20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50家,提供服务3万次,诚信纳税企业获得贷款金额达50亿元。帮助300家企业完成纳税信用修复,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深化税收执法_改革,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在部分基层税务分局开展试点,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税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同步揭牌,为基层税务机关单设行政执法监督岗位,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编制税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全省税务系统600余个执法主体梳理录入事项2.5万项,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全年执法过错率较去年下降30%。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2000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将执法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执法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税务系统“四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的具体情形和适用条件。全年对符合条件的800余户纳税人不予处罚,对1200余户纳税人从轻、减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轮训班、示范班,培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组织500余名新入职税务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8%。
(三)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能力,保障税收安全。一是筑牢税收征管法治防线。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大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全年共识别税收风险纳税人5000余户,推送风险任务3000余户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10亿元。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
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破获涉税违法案件200余起,挽回税款损失5亿元。
二是建强税收应急处置力量。制定税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团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税收政策平稳落地。
(四)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促进征纳和谐。一是构建“大调解”格局。成立税务调解委员会,建立多元化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排查涉税矛盾纠纷500次,调解成功450件,成功率达90%。
二是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行“容缺受理”,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出台护航企业发展15项举措,优先受理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实现复议网上申请,全年共接待申请人200人次,受理申请150件(涉民营企业30件),纠错5件、调解10件,挽回企业损失200万元。审理阶段调解成功30件,有效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一是建强实体服务平台。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功能布局,设置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办税窗口等功能区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建成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省级中心,实现7×24小时人工服务,全年接听咨询电话10万个,解答准确率达95%。
二是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纳税服务规范和操作指引,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投入智能办税设备,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90%以上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首家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投入运行,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办税服务。三是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