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铸魂固本,立牢作风建设“根与魂”。(一)要筑牢政治忠诚的“压舱石”。(二)要拧紧思想信念的“总开关”。(三)要树牢为民司法的“政绩观”。二、点面结合,织密责任落实“线与网”。(一)要扣紧知责明责的“责任链”。(二)要舞好考责问责的“指挥棒”。(三)要拓展立体监督的“探照灯”。三、破立并举,构建常态长效“制与治”。(一)要打好整改攻坚的“歼灭战”。(二)要筑牢制度机制的“防火墙”。(三)要激发文化浸润的“软实力”。四、效能转化,实现司法事业“质与跃”。(一)要提升审判执行的“公正度”。(二)要提升服务大局的“贡献度”。(三)要提升司法为民的“温暖度”。
书记,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更要管队伍、正作风;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支部管党治党的直接责任人。要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管理监督漏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要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履责标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与作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防止出现“责任空白”和“管理飞地”。
(二)要舞好考责问责的“指挥棒”。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风向标”和监督执纪的“戒尺”作用。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评,结果与干警的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直接挂钩。要贯彻“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的要求,各部门、各支部要主动开展集中自查互查,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集中、审判管理中发现的作用问题,要坚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以“零容忍”态度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无死角。
(三)要拓展立体监督的“探照灯”。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必须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内部要强化审务督察、司法巡查,运用好“四类案件”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法院建设,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异常办案指标、作风苗头早预警、早处理。外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学习推广我院此前群众来信办理的成功经验,坚持“一把手”逐件过目、签批,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用好官网、公众号的监督平台,通过法院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等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
三、破立并举,构建常态长效“制与治”
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善于用制度固化管理经验,用治理思维破解深层问题,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统一。
(一)要打好整改攻坚的“歼灭战”。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如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触律师、
调研搞形式、执行“踢皮球”等,开展靶向整治。要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立行立改。比如,针对涉企案件超期审理、民生案件消极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要开展专项司法作风整治,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整改不能浮于表面,要深挖根源,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教育一片干警。
(二)要筑牢制度机制的“防火墙”。规矩立则方圆成。要及时将作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岗位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作风问题,细化审判管理、干部选拔、业外活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完善任职回避、离任从业限制等制度,扎紧制度的篱笆。制度一旦建立,就要强化执行力,加强定期检查,防止成为“稻草人”。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生态。
(三)要激发文化浸润的“软实力”。制度是硬约束,文化是软实力。要厚植法院廉洁文化沃土,发挥“衡竹轩”“退思堂”等文化场所功能,举办特色文化专栏、文艺晚会、家风家教活动,以文化人、陶冶情操。要大力选树“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先进典型,发挥“嶺下传音”传帮带作用,营造向榜样看齐、争先创优的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开展示范庭审,带头“开门办公”与干警谈心谈话,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要关心关爱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归属感,让清风正气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四、效能转化,实现司法事业“质与跃”
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果上,要转化为推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