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党员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
根据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党员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这一主题与大家作个交流。实际工作中,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脑中不装法、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言行不合法等还比较普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下面,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拉直心中问号,充分认清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重要意义
哲学家冯友兰根据人的认知和觉悟把人的精神境界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等: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大家所做的事相同,境界却不同,差别就在于对事物的认识和觉悟。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深化对依法办事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法理认同,才能自觉依法办事,乐于依法办事。
(一)依法办事是治军的“最高境界”。从历史看,秦国通过厉行法治强国强军,从西北边陲小国一跃成为战国七雄之首,并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实现大一统。但也因丞相李斯背弃法治信仰,与赵高勾结,擅权乱政,破坏纲纪法度,导致大秦帝国成为中国历史上国运最短的大一统朝代。晚清建立的北洋舰队,实力亚洲第一,世界第八,主力舰全向英、德购买,引进_军事管理制度和洋教头,中高级军官多为船政学堂科班毕业,并有留学英美经历,但就是法规制度被束之高阁,官兵为所欲为,导致苦心经营30年的北洋水师,甲午海战一役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东亚霸主地位被弹丸小国取代,留下的台湾问题、钓鱼岛主权争端影响至今。我党我军一开始就高度重视自身法治建设,在血雨腥风、狂飓突进、牺牲巨大的艰难岁月,建党第二年就通过第一部党章,建军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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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党员干部不能有非分之想,更不能有非法之举,要自觉用法纪约束欲望,纯洁道德情操,提升精神境界,始终在法纪轨道上做人做事,方能收获最持久、最可靠的幸福。否则都是昙花一现、过眼云烟。
二、直面矛盾问题,精准查摆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现状
去年以来,党组坚定不移扛起“两个责任”,从问题中破局,从困局中开局,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底色擦亮了,本分回归了,全面从严的态势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腰杆硬朗了,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水平提升了,单位建设水平逐步提升,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政治生态逐渐好转,但对照反思,问题依然不少。
(一)“知”还模糊不清。表现在一些党员思想认识还不够高、认知水平还不够深。一是“人治还是法治”的疑惑。所谓“人治”,是指依靠当权者的个人意志来治理,特征是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权威,以人的意志为中心;所谓“法治”,是指建章立制、依法办事,特征是以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和国家越发展越现代化就越要法治化,越要严格依法办事。目前,党员依法办事思想根子扭转还不彻底,容易回潮反弹。少数党员视法为术,把法规制度当工具;个别人信奉权大于法,严下不严上,严他不严己,特权思想、官僚主义还存在;有的重情轻法,讲面子、讲关系、讲人情,老好人思想严重。二是“党大还是法大”的疑惑。有的把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对立,担心强调党权会压制法权,强调法权会弱化党权。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目前而言,二者的关系非常明确,党领导一切,包括对法治的领导,同时,党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可以说,党和法是统一的,党执政的最佳模式是法治,同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也必须带头依法办事,这是维护党的领导的直接体现。三是“黑头不如红头”的疑惑。不可否认,政策和法律都是基本形式,各有优长,不可替代。实践中,有的同志把二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认为政策是依法办事的阻碍,这其实是对过去政策主导、政策优先的矫枉过正。有的则认为“政策就是法,是最好的法”,以政策取代法、否定法。作为党员干部,要看到目前党和国家的治理是法律主导,政策和法律互相配合,互相弥补,特别是当前,各项政策制度密集出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政策工具进行调整和弥补。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也要坚持按政策办事,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二)“意”还摇摆不定。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思维观念还跟不上新时代新要求、履职尽责还缺少动力支撑。一是“惯性”还在。对当前大的形势、严的态势不敏感,惯性做派刹不住,身子进入新时代,脑子还停留在过去时。有的同志认为现在管得太严,当官不再风光,责任大,没好处,礼不敢收、酒不敢喝、歌不敢唱,还留恋过去的权力通吃、无法无天;有的遇事还是想找一找、跑一跑,否则心理就不踏实。二是“惰性”滋生。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对工作能躲则躲,能拖则拖,混日子,熬年头;有的只想过太平日子不想干事创业,工作怕艰苦,学习怕刻苦,生活怕吃苦;有的只想出政绩不想担责任,既不对上负责、也不对下不负责,遇到问题找理由、寻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三是“退意”萌生。当前,新的配套政策制度还未出台,有的党员干部对职业前景感到迷茫,等待观望思想抬头,这种想法极易出现依法办事不严谨,随意性大等问题。
(三)“行”还越轨出格。突出表现在一些顽症痼疾变还有滋生土壤、重点问题整治还未彻底见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尚未根除。政绩观错位,该组织的教育以抄提纲代替,该组织的考核以编成绩代替,该召开的会议以补记录代替,该排查的隐患以填表格代替,基本法规、基本制度落实变形走样;责任心缺失,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只部署强调、不督导检查。侵占公物还有市场,“餐桌腐败”仍有显现,“土规定”“土政策”仍在运行。
(四)“度”还把握不好。突出表现在对职责岗位敷衍塞责、对责任担当扛得不硬。一是“不作为”。有的权力看得淡了、但该担的责也不担了、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了,有的花钱谨慎了、但该办的事也不办了,有的把关严格了、但能办的事也不想办了。这些都折射出了价值观、权力观、责任观的错位。二是“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漫不经心,单位建设起色不大,发展质量不高;作风漂浮,官不大,架子不小,形象不好。三是“怕作为”。党内政治生活落而不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评党员干部,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丢选票;追责问责不严肃,对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党员,缺乏韧劲狠劲,红脸出汗、问责追责还照顾个人感情。四是“乱作为”。有的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会议,有的参会人数不合规定会议依然进行,有的表决方式错误决议照样通过,个别研究决定敏感事项,违反“一人一研究”“一事一表决”原则。
以上列举的四类问题多种表现,每名党员要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敢于担当,争做依法办事明白人实干家
亚里士多德曾过:“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成的。因而优秀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依法办事,不是一天能养成的,而是一点一滴不断积累形成的,是一种习惯,就是思考问题、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第一条件反射是“法”的要求,做到思想里时时有法、工作中处处讲法、用权时坚决依法。
(一)要做“明白人”。心明眼亮,才能把准方向;耳聪目明,才能是非分明。依法办事,关键要头脑真清醒、思想要真警醒、灵魂要真觉醒,这样才能正确知形势、敏锐把趋势、齐力造胜势。一是做“形势明白人”。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高压“打老虎”“拍苍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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