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指导思想。二、组织机构。三、督查对象。四、督查范围。8、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五、督查方式。1、每周自查。2、每月检查。3、督查办督查。4、督查汇报。六、结果应用。2、聘用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被查实的,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每次扣2分。七、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要贯彻落实的情况;
2、县、乡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或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工作落实、反馈的情况;
3、服务环境提升情况,包括办公环境是否存在脏、乱、差问题;人员去向是否明确,工作制度、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工作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办公服务是否有序等。
4、处理灾情、
疫情、信访维稳等突发性事件中执行情况;
5、处理群众反映强烈、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问题落实情况;
6、_“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项禁令”等执行情况;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和现象;
8、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
五、督查方式
1.每周自查。分管领导带班对分管办公室作风效能进行每周1次检查。
2.每月检查。由班子领导轮流带领科室中层干部,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每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情况,交至党政综合办。
3.督查办督查。督查办定期和不定期对乡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上级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4.督查
汇报。当月带班督查领导将本月督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在次月的班子会议上进行简要口头或者书面说明。
六、结果应用
1、公务员、事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被查实的,年度考核每次扣2分,并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基础考核奖。1年内被2次通报批评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扣除部分实绩考核(具体标准另定),是中层干部的作降职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查实1次可加重处罚。
2、聘用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被查实的,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每次扣2分。1年内被通报批评2次者或被上级(县及以上)效能办发现查实扣除年度考核奖(上级另有新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