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总体要求。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二)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三)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双公示”工作。(四)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五)协同推进信用监管。(六)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七)加强城市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八)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九)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十)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三、保障措施其他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落实主体责任。
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并推动落地实施。完善重点领域行业自律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活动及诚信经营等方面信用承诺推动实现从“要求市场主体讲信用”向“市场主体自觉讲信用”转变。
(五)协同推进信用监管。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在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方面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和全市通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分级标准,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机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试行)(*年版)》,规范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清理失信约束措施,严格按照《_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防止信用泛化滥用。
(六)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完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严格遵照程序,规范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探索建立信用平台网站与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实现相关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
(七)加强城市和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学习成都市、泸州市等_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优秀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对标对表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深入研判形势、剖析原因,按照“保既得分、补未得分”的原则,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力争_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中有进。积极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户、村、乡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体系,充分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对信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国家补贴、救济等方面支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拓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度和深度,丰富*省征信平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区功能,实现省市县三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全覆盖,探索优化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渠道及方式,不断扩大农户信用评定覆盖面。
(八)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
积极配合推动建成_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节点,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联动,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全量归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探索拓展信用信息归集的广度和深度,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信息归集的范围,加大对地方及第三方特色数据归集力度。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合规向金融机构有序开放。鼓励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和金融机构内部金融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深度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创新创优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扩大“信易贷”规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九)创新“信易+”应用场景。
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创新制定重点领域“信易+”守信激励政策。鼓励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医疗、养老、购物、房屋租赁、旅游出行等领域“信易+”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为守信主体提供便利,更大范围释放信用红利。
(十)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贯彻落实《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