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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7/18 22:33:44 字数:4165
【提纲】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范围。三、综合财政预算基本内容。四、综合财政预算编制。(一)部门预算内容。3、部门预算由部门收入预算和部门支出预算组成。(二)部门收入预算编制。1、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实行标准收入法。(三)部门支出预算编制。1、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要实行零基预算的方法。4、对基本支出之外的资金需求要落实到项目,编制项目预算。5、部门预算支出编制要与部门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脱钩。(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五)综合财政预算编制程序。五、综合财政预算执行。六、综合财政决算。七、综合财政预算监督。
xx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推进依法理财,维护_,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家《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_《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完整统一、收支平衡、规范高效的原则,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_,规范预算管理机制,健全财政预算职能,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生财、聚财、用财的良性循环,保障_机关正常运转,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范围
全县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实行独立核算的与县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其他机构。没有人员编制的临时办公室的收支预算应包含在其挂靠的预算单位中。
三、综合财政预算基本内容
综合财政预算,是指统一编制计划、统一管理制度、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收支的预算管理办法,即将各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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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源和财源情况,按照税率、费率并参照历年收入征缴水平,分类测算确定各个收入项目应组织的单位标准,并依此测算标准收入。
2、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参照本部门预算年度前两年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合理确定;政府基金拨款收入和财政预算外专户核拨收入预算,结合组织收入计划安排及相关收费项目有关政策和单位性质、支出需求情况综合确定;对其他收入预算,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据实测算。
3、部门收入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凡应在单位预算反映而未反映的收入,均视同“小金库”处理;同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相应调减该单位支出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支出是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支出,包括维持性支出、发展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维持性支出是部门预算中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开展的经常性支出,包括个人经费、正常公用经费和专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发展性支出是指部门预算中用于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支出,包括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和政策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1、部门支出预算编制要实行零基预算的方法。所有支出要根据预算年度财力情况和有关政策、标准核定。财政部门按部门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依照个人部分、公用部分和事业发展的顺序核定,先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
2、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建立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全面掌握预算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质量。
3、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个人经费、正常公用经费)主要采取标准定额预算方法编制。个人经费包括部门人员经费和部门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要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财政部门核定的开支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逐人编制审核。正常公用经费要根据不同类型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标准定额分类分档核定。定额标准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兼顾实际需要和财力。
4、对基本支出之外的资金需求要落实到项目,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的确定要经过科学的编报和严格的审查论证程序。预算项目要采取项目库方式管理。
5、部门预算支出编制要与部门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脱钩。
财政部门要根据部门资金需求、组织的收入情况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各部门预算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经专门审批的、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自筹资金采购的专项资金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基础。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应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中所有能够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采购品目和单价单独编列。各单位要根据县政府采购目录将目录以内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列出。
(五)综合财政预算编制程序。
综合预算编制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实行科学决算,实现公平公正。预算建议计划要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
每年三或四季度,由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财政部门向各部门、各部门向所属单位部署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按照“两上两下”的流程编制:
“一上”预算部门向财政报送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下”财政部门向部门下达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下一年度本级预算的重点支出项目和各类支出限额及对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审查意见
“二上”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意见调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文本,报财政部门;
“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30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下达所属单位预算。
五、综合财政预算执行
综合财政预算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年度开始后,各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一般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必须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各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积极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收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准确地将预算内、预算外收入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拖欠、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
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编制本部门预算内、预算外分月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拨款的管理,根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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