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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发布时间:2022/9/26 21:15:01 字数:14137
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1月20日,_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__以来,在以_同志为_的_坚强领导下,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全系统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会议分享交流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各个细分领域的成功经验。
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_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_、_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部署房地产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和部署房地产调控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房地产调控专班会议,密集调度,精心组织实施。2021年,首都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平稳。
“两个体系”协调联动
实现住房需求全覆盖
制定住房专项规划,明确长期发展战略,推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协调发展。针对“市场腿长、保障腿短”“产权腿长、租赁腿短”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矛盾突出的问题,加快发展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补齐“两个体系”短板,强化协调联动。
专项规划战略引领,长远谋划住房总量、结构、布局。编制2020~2035年住房专项规划、五年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以专项规划谋发展、建设规划重统筹和年度计划抓落实的住房规划体系,做好住房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统筹与平衡。建立土地储备项目库管理机制,将土地储备入库与供应一体化推进,商品住宅用地年度土地储备总量连续五年保持在600万平方米左右,实现供地不少于300万平方米。2021年,完成商品住宅用地供应352万平方米,租赁房用地供应302万平方米。
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用好国家专项奖补资金,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目前持有经营房屋达100万间。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合同备案量达400万笔。规范租赁经纪、租金贷使用、短租房等,持续整治黑中介、群租房。完善二手房市场交易机制,推行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和“连环单”交易并联办理。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重点保障新市民、青年人,选址注重职住平衡,单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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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各区域市场稳定。
_市将认真贯彻落实_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三稳”目标,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_省厦门市人民政府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保障性租赁住房
_省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_、_决策部署,按照《_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切实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惠民生、调结构、稳增长取得初步成效。
统筹抓机制
做到“三个到位”
高位统筹、部署到位。厦门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政府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市政府专门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改等26个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形成市级统筹、各区推进、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工作格局。
建章立制、政策到位。厦门市结合实际,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制度。2021年7月以来,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土地、财税等支持政策;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_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_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配套出台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改建标准、房源信息发布等17项配套规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摸清底数、规划到位。建立不动产登记、人口统计调查等信息共享机制,摸清新市民、青年人等_住房需求。摸排全市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情况,根据《厦门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间)。2021年已筹集9.27万套(间),投入使用3.17万套(间),有效解决8万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快速抓供给
实现“三个提速”
在拓宽房源供给渠道上全面提速。厦门市积极盘活存量、提升增量,初步形成7种房源供应渠道。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在租赁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外来人口集聚区周边,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筹集12个项目、1.82万套(间)。
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许商业、办公、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资源规划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即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建设运营单位可凭项目认定书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落实税费减免、民用水电气价格和金融优惠政策。目前,已筹集23个项目、房源约1万套(间)。
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允许企事业单位利用低效和闲置的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补缴土地价款,切实降低土地成本。全市首个项目已经动工,企业利用自有闲置仓储物流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可提供房源7600套(间),有效满足周边物流产业园区企业和机场北片区内其他企业职工的租住需求。
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将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该政策已在得到落实,有效满足了企业生产发展需要。
在市政公建项目中配建。在公交首末站、清洁楼、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公建项目开发时,根据需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盘活闲置直管公房、安置住房等房源。将企事业单位直管公房、安置房等项目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将1013套公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分配给环卫、公交等城市公共服务人员。
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将租赁住房用地基准地价定为办公用地基准地价的1.25倍,约为同区域商品住宅基准地价的23%。截至目前,已出让租赁住房用地9宗,规划新增房源近万套。
在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上全面提速。积极发挥国企“压舱石”作用。重点培育地丰置业等1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国企带头引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进品牌机构参与。吸引龙湖冠寓等一批_知名品牌入驻厦门,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支持关联行业机构转型升级。推动联发尔寓等本土房地产关联企业向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全市共有住房租赁企业83家,其中,持有或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间或30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化规模化企业24家,共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近8万套(间)。
在完善金融、财税保障上全面提速。强化金融配套。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国开行等12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前,12家金融机构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已授信300亿元,实际投放75.2亿元,支持建设24个项目约4.7万套(间)。加强财税支持。“十四五”期间,厦门市计划投入约250亿元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其中,约200亿元由国企投资新建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纵深抓规范
强化“三项监管”
强化制度监管。建立多部门和各区(管委会)共同参与的联动协调机制,落实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流程监管。
强化平台监管。以厦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底板,依托400万套房屋大排查数据、70万个地名地址等成果,建设房屋基础数据库、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和监管分析平台,加强房源发布、合同备案等环节的线上监管。
强化过程监管。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户型和租住对象等限制性条款。在“非改租”项目改建前,明确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和以租代售等。建立市—区—镇(街道)社区3级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937个租金监测点,加大各类租赁住房租金价格采集、分析和监测。
厦门市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构建供给充裕、租金平稳、租期稳定、机制完善的住房租赁市场,切实增强新市民、青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
2021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为新起点,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聚焦住房领域重大任务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服务住房大局
促进“租购并举”
上海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保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点支持首套刚需、中小户型、中低收入家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住房保障体系,发放共有产权住房贷款。为配合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推行,上海市试点推出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7.8万笔、285亿元,贷款户数占全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家庭的60%。
政策倾斜配套。根据“应贷尽贷、增人扩额、风险分担”等原则,让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按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享受更为优惠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另外,允许借款人贷前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扩大共同借款人范围等,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大。
服务全程跟进。通过与市住房保障部门的数据互联,对各个批次申购家庭“早了解、早介入、早服务”。在申购家庭选房前,精准对焦每个家庭贷款需求,提前告知可贷款额度等信息,极大方便其选房决策。申购家庭选房结束后,优化贷款办理模式,合理配置贷款节点和网点资源,向其提供从选房咨询到办理贷款的全流程服务,成为住房公积金服务的一大亮点。
风险管理夯实。针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还款能力较低、抵押物处置难等特点,明确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和处置措施。对于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的,出现贷款逾期等违约情况后,借款人应申请由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聚焦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收购3881套公共租赁住房,定向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受到缴存职工的积极评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助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_的住房问题,支持住房租赁发展。2021年1~12月,租房提取业务办理人数95.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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