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一是要始终坚持_领导。二是要始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要注重立“小法”。二要注重立法调研。三要形成科学立法机制。一是规范,二是促进。四要做好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的衔接。五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一要围绕中心确定监督内容。二要侧重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三要切实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国特色_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发布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就是其中的一个城市。多年来,**在立法工作上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和_其他地方一样,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好地去解决。
一要注重立“小法”。现在,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国家层面的立法大部分是“大法”,地方立法需要解决好国家立法不能直接解决的问题。比如,对城市养犬如何管理,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恰恰就是地方立法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现实中,地方立法往往注重立“大法”,过程很长、程序复杂,一年下来只能立几部法,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可立法的领域仍有大量的法律空白。比如,对新建小区配建小学、幼儿园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这样做,政府要求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一步,在立法上,要多立“小法”、多立管用的法,确保有关职能部门能有法可依、严格执法。
二要注重立法
调研。目前,在立法工作中,立法前的调研不够充分是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立法项目的确定缺乏调研依据,往往都是凭工作印象、凭部门工作诉求来确定,并不能充分反映社会的立法诉求和实际工作的立法需要。所以,加强立法调研很重要。要深入下去,听取基层群众诉求,了解企业诉求,把准社会立法需求,再确定立法项目。
三要形成科学立法机制。法律有两个作用,
一是规范,二是促进。目前的立法,总体上是规范的多、促进的少。从**发展看,特别是面向“
十四五”,大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如果没有法律去保障、去促进,是很难发展起来的,有可能刚出现就被监管部门扼杀掉了。下一步开展立法,既要考虑规范,也要考虑促进。
四要做好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的衔接。一些领域的法律需求很难一下子通过立法来解决,一方面是因为立法能力还有限,另一方面是有些问题还不具备成熟的立法条件。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解决,试行一段时间后,等条件成熟了再转成地方立法。但现在,往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两张皮”,没有进行有效衔接。下一步,人大要充分了解政府的立法诉求,加强沟通交流,做好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的有效衔接。
五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总体来看,我市立法工作基础较好、能力较强,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立法的需要。相对而言,我市各方面法律人才还比较欠缺,既懂法律、又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人才更少。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加强_内立法力量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好_外立法力量,在提出法律诉求、建议立法项目、起草法律条文等整个立法过程中引导高校、相关院所、社会专业人士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进来,确保立法更有质量、更能适应社会需求。
第三,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
人大监督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近年来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围绕中心确定监督内容。我们每年都要审议人大的立法计划,每五年要审查一次立法规划,同时市委常委会还要研究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具体内容、具体问题。但现实中,往往容易出现人大监督跟中心工作不完全契合的情况。由于对中心工作把握不准确,对全市大局了解不充分,有时候人大提出来的年度监督重点还不够精准。人大机关要加强对全局性工作的研究,与市委市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