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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6/14 10:39:12 字数:4048
【提纲】一、总体要求。二、工作目标。三、主要内容。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开展消费体察活动。二是开展消费热点点评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加强消费引导。(二)_效能提升行动。一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指挥调度督导,强化投诉举报的及时办结反馈力度。一是加强对12315数据的应用,抓好数据质量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推动数据应用。三是积极探索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时间安排。五、工作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作用,加大消费_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主线,创新消费_机制,提升消费_效能,适应百姓传统消费品质提升的迫切要求,引领我市消费观念顺应消费结构变化,为建设经济强市、善美保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消费_职能作用,围绕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消费、日常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加大消费_力度,深入开展以消费升级助力行动、_效能提升行动、红盾质量_行动3个子行动为主要内容的12315护民生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一)消费升级助力行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大_理念,培育推动诚信消费热点工程,拓展消费_覆盖面,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和星级服务示范活动,加快消费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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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以及产品质量进行亲身体验、实地察看,作出准确客观评价,并对这个行业是否存在不规范服务、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问题进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其整改。二是开展消费热点点评活动。针对当前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消费调查和评议活动,并将调查评议结果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生产商、经营者,及时向社会进行发布,同时对经营者和生产者进行约谈。三是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加强消费引导。
(二)_效能提升行动。强化12315平台建设,整合投诉举报资源,推进12315“五进”工作,推动消费_工作关口前移,加强12315数据利用水平,及时分析消费_整体情况,促进_效能提升。
1.加强12315热线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指挥调度督导,强化投诉举报的及时办结反馈力度。二是积极推进总局12315互联网投诉平台应用力度,强化在线投诉和处置,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三是将大型商超、企业纳入消费_绿色通道、直通车单位,全面为企业和消费者直接沟通建立渠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_工作效能。
2.全面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12315“五进”向新行业和新领域延伸,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在消费集中场所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消费_关口前移。二是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明确12315“五进”工作的范围、标准、制度和程序,明确“消费_服务站”工作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12315“五进”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强化进景区工作,在有规模、有影响的景点设立消费_服务站,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3.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水平。一是加强对12315数据的应用,抓好数据质量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推动数据应用。加强消费_数据分析,形成消费_工作报告,呈送地方政府,为市场监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指导各地分析应用12315数据,继续推动“诉转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5体系对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的作用。三是积极探索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红盾质量_行动。坚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消费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_,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加强案件督导和协调协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效能。(消保处)
1.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专项整治活动,充分运用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网络热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点、日常监测和检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商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重点商品质量抽检,突出数码电子、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女性用品、纺织品和新兴消费品等人民群众关注的商品。
2.实施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依法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线上商品抽检比重,全面开展网络商品抽检工作。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委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依法登记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经营商品的抽检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自然人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的商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自营商品的抽检,也可根据需要对其他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的商品开展抽检。根据日常投诉情况,市局指定部分县(市、区)进行网络商品抽检。
3.依法加强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规范抽检工作程序、文书。充分利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官网、各种媒体平台,依法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大力推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的应用,扩大抽检结果的适用范围,提升商品抽检的影响力。积极探索抽检结果共享方式方法,建立报告、通报制度,逐步构建辖区内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处罚等“全面响应”机制。积极督办查处涉及不合格商品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市局将组织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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